海北中院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强化思想认识。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支部学习、部门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提示改革试点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二是狠抓司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指导审判工作实践。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正确审理好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运用司法机制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把“努力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之一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深化宗旨意识,改进司法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化司法为民、便民、惠民机制,转变和改进司法服务作风,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关心关注弱势群体,加强司法救助,体现司法关怀。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坚持能动司法,有效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充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
四是加强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要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司法透明度,助推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公信。
五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切实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司法改革的目标要求,以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把“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和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中,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可复制、可借鉴、可参考的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