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推进制度创新提升工作水平

06.08.2014  11:58
      2014年,海北州农业综合开发各项目县农发办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坚持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探索以制度创新提高工作水平的新路子,总结出了不少好措施,好办法。
      一是突出项目规划的特点。在项目规划中,按照向现代农牧业示范区靠拢的战略部署,项目投资安排向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突出建设草场改良、轮牧围栏、暖棚圈舍、农田水利等制约农牧区生产发展瓶颈的基础设施,努力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扶持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二是实行主要物资招标采购制。在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的基础上,将主要物资实行政府采购,降低了开发成本。对草原建设项目中的网围栏、监理费等项目,以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今年政府采购资金达到388.94万元,节约资金5.17万元。三是加强后期管理。为确保项目水利工程的长期发挥效益,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项目竣工后,与项目区乡、村签订了水渠运行管护责任合同,并从项目财政资金中提取1%的资金作为项目后期管护费,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工程正常运转,效益长期发挥。四是项目建设与项目储备相结合。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和产业重点、扶持对象,立项条件及扶持政策的要求,精心筛选入库项目。将立本地条件优越,群众开发积极性高,领导班子战斗力强的村、企业纳入海北州项目库,形成了竞争机制,为今后的开发立项创造了动力和活力。五是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调动项目区群众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立项前,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农牧民积极投身于农发项目建设中,2014年,全州共投工投劳638.94万元;项目实施中,向群众公示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工程量、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竣工验收后,向群众公示投资完成情况和运行管护责任人等有关情况,提高了项目立项的透明度。
      这些措施的实施,提升了项目建设标准,提高了农牧民利用项目建设增加收入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真正把农业综合开发建成德政工程 、民心工程,为今后建设一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