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四项举措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18.06.2015 18:33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015年06月18日 来源: 办公室
今年来,海南州紧紧围绕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内外联动,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四项举措着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修订完善《海南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州内医疗机构分级转诊程序,实行异地居住人员基层首诊制度,进一步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建立《海南州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拟定各级医疗机构疾病就诊范围及标准,明确功能定位,年内在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就诊分类试点工作。
二是完善全科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大力推进基层契约式服务,健全完善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签订健康管理和服务合同,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以及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等服务,2015年全州签约人数力争达到60%以上。
三是积极推进组建医疗联合体。 建立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县域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医联体,在联合体内探索实行医保费用打包总额控制,开展双向转诊制度等。2015年安排贵德、共和县开展县乡村紧密性医联体试点工作。
四是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医务力量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加快探索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上下联动,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8.06.201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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