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地税代收的工会经费直接就地缴入国库
07.06.2014 01:29
本文来源: 总工会
近日,海南州总工会和州地税局召开地税代征工会经费联席会议,研究分析企业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针对梳理出的部门间协调不力、信息交换渠道不畅通、定期联系制度不健全、大部分企业缴费意识淡漠、对企业计提的工资总额信息掌握不够等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经费地税代征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五点要求,力争在企业工会经费收缴上有所突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工具,集中时间进行宣传。组织工会干部和税务管理员深入缴费企业发放资料,宣传和讲解有关政策法规,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依法缴费的意识。在地税部门的税法宣传栏中增加代征工会经费宣传专栏,在办税服务厅摆放宣传资料。 二是加大收缴力度。 对建立工会组织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按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经费筹备金。对不申报缴纳工会经费企业的要加大催报催缴力度,对于有抵触情况的企业,工会组织牵头,地税部门积极配合,到企业进行宣传和解释,促进单位缴费积极、主动的申报缴费。 三是 加强协调配合。 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各级工会和地税部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建立和完善工会经费代收工作问题报告制度和信息传递工作制度,实行信息交换,保证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各县工会定期进驻地税部门办税厅对工会经费代收情况进行审核。 四是工会经费纳入国库管理。 从今年起,海南州各级地税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直接就地缴入国库。 五是加强联合执法。 州总工会和州地税局对各县工会经费征收工作情况联合进行督促检查,形成抓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合力。(海南州总)
本文来源: 总工会
07.06.2014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