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残联残疾人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22.12.2014  11:07

      今年以来,海南州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强化扶助措施,加强康复服务,残疾人事业长足发展,呈现五大亮点:

      一是健全完善机制,保障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健全完善会议定期开展、成员单位定期汇报、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年终统一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残疾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认真落实《海南州残疾人扶助办法》,将残疾人扶助经费、康复经费、专职委员报酬等列入州县财政预算,保证残疾人工作创新发展的经费投入,年内全州共落实残疾人事业经费420万元。

      二是加强康复服务,残疾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开展贫困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摸底登记,调查贫困残疾人8360人,加快推进以医疗康复、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为主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投资2550万元建成五县残疾人托养机构,投资39.2万元建成共和县首家“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工作硬件基础不断改善。同时,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力度,邀请省残联康复中心专家赴五县开展“七彩梦行动计划”、“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救助对象筛查工作,共筛查出符合康复救助项目的残疾人104名;协调省残联组织专家赴五县对158名贫困精神残疾患者进行免费义诊;开展残疾康复训练237名,基本满足了残疾人的服务需求。

      三是注重基本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实施城乡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保障性住房等惠民政策时,给予残疾人特殊照顾和优先扶持,343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11956名、养老保险5436名;年内完成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建设345户。同德县结合特殊类型三年扶贫攻坚项目,投资400余万元为200余名贫困残疾人改造和新建房屋。兴海县出台中轻度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的优惠政策,由县财政为轻度残疾人代缴医保个人缴纳的医保金。

      四是落实优惠政策,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开展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残疾人432名,实现就业1114名。扶持建立扶贫基地3个,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就业63名。实施残疾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惠及残疾学生49名。认真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建立托养机构2所,机构和居家托养重度残疾人1790人,落实补助资金127万元;为500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11.74万元。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件。制定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处理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来信来访,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实施残疾人“强基育人”工程,充实和调整部分村、社区专职委员,选聘36名社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残疾人工作,基层残联组织结构不断优化。加强志愿者助残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实现了助残形式多样化、助残目标具体化和扶持效果突出化。足额落实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和残疾人专职委员报酬,确保了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