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在改革创新中砥砺前行
召开海南州检察长会议
参加培训
昝春芳检察长讲授党风廉政专题党课
通过远程接访系统汇报工作
专题调研
观摩学习
签订目标责任书
捐赠“母亲邮包”
经验交流
2016年,海南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体检察干警艰苦奋斗、攻坚克难、务实创新,始终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大局为核心,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三个强化”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进“四个品牌”创建,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接待室、“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紧紧围绕服务大局
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海南州检察机关主动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策应州委"1234"发展战略部署,着眼全州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州检察工作发展新情况,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站位全局、忠诚履职。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忠诚效法、忠于职守”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效,促进严格、公正、廉洁、规范司法。积极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工作,落实以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引领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促进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包企组建”、“三基”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助力精准扶贫工作,选派1名干警到塘格木镇东格村任第一书记开展扶贫工作。
认真抓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治维稳工作,注重和加强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运用等工作机制的建设,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注重和加强对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注重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司法办案促管理,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协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和加强法制宣传,以检察人员“五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农村牧区宣讲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注重和加强“平安海南建设”,积极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反腐倡廉
积极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委及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侦查、侦防一体化机制作用,整合办案力量、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8件3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10万元。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开创全州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着力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州委呈报了《2015年度海南州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分析报告》,州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并以《海南工作通报》的形式印发全州学习。与州纪委联合召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分析通报会,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成立全省首个预防职务犯罪双语宣讲团,组成4个宣讲组深入工程建设及扶贫领域、行政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和5个乡镇开展宣讲11场次,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和警示教育工作,撰写调查报告24篇,案例分析19篇,进行警示教育89次,接受预防咨询367次,发出检察建议12份。抓好专项预防,与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共同制定《在G572贵南至乌兰公路(黄沙头)至三塔拉公路项目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联席会议,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与州扶贫局联合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助力精准扶贫工作高效开展。高度重视县乡换届工作,加大预防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查询行贿档案629次,涉及工程项目337个,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
紧紧围绕打击犯罪和矛盾化解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海南州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首要政治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和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报请逮捕案件258件40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07件307人,不批准逮捕51件96人。
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来访群众点名接待等制度,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大初信、初访审查分流办理力度,做到及时受理、快速移送、依法办理。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4件,其中举报类49件(初核9件),控告类17件,申诉类18件。受理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2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全部办结,其中审查结案1件,维持原决定2件,不予抗诉1件,终止复查1件。认真组织开展“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共悬挂横幅5条,展出展板115块,电视报道8次,发放藏、汉文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待法律咨询74人次。全面落实举报奖励和司法救助制度,对7名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奖励金0.8万元,对29名刑事被害人及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9.9万元。去年12月14日,海南州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并已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批全国文明接待室。
紧紧围绕诉讼监督
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省检察院《实施意见》,不断提升诉讼监督质效。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9件10人,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件7人,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立案6件7人,监督撤案1件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5件,采纳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予以纠正6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5件15人。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7件8人。持续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察活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8人,批准逮捕4件5人,不批准逮捕3件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2件2人。2016年12月,海南州两级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平台建设运行试点单位,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审判监督,向法院和公安机关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1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18件,已办结9件;依职权发现案件19件,其中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2件2人,1件1人已办结,1件1人审查办理当中;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7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7份,均被采纳且回复;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件,督促缴纳土地出让金12.1万元;扎实开展“基层推进年”活动,认真落实“十个一”的安排部署,促进活动取得实效。积极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调阅审查执行卷宗240册,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开展安全检查627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发出书面检察建议9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均被采纳并及时纠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7件22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全部变更强制措施。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提出口头、书面检察建议15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均得到纠正。依法履行死刑临场执行监督职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海南州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同步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和加强对拘留所服刑罪犯财产刑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南州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监督措施适用规定(试行)》和《关于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四项监督机制。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紧紧围绕检察业务
不断加强理论研究
以司法改革、检察文化、公益诉讼、双语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等课题为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共完成调研文章23篇,对其中11篇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落实省检察院部署的调研任务,撰写并整理论文58篇 ,上报21篇,3篇在《青海检察》刊发;编辑出版去年《海南检察》2期,共刊登专题理论研究、业务探讨、检察实务等各类文章46篇。海南两级检察院全部开通“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海南检察动态,为宣传海南检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严格执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议题标准,全年共召开检委会9次,讨论案件9件,形成会议纪要9期。
紧紧围绕规范司法
不断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以强化案件管理为重点,力促规范、公正司法。对办案程序、期限、流程节点和信息填录进行跟踪监督,实现了网上办案的全程、适时、动态监管,年内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加强案件管理辅助系统运用,为203件案件制作了电子卷宗;充分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法律文书156件、案件程序性信息624条,重要案件信息51条;强力推行法律文书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签章系统使用,全年共使用电子印章4335次,使用率逐步提高。认真抓好“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州检察机关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以抽样评估工作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同德、贵德、兴海三县检察院及州检察院在队伍建设、检察业务、检察业务管理、检务保障四个方面的34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化检查,同时对各县检察院2015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评估和质量评查,实现全覆盖,逐案制作《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并进行反馈,要求全面整改。海南州检察机关率先完成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和表扬。
紧紧围绕打造过硬队伍
不断提升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省州全委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采用召开座谈会、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等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增强全州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水平。举行全州入额检察官宣誓仪式,提升检察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引领和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团结奋斗、务实创业,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科学发展;配齐配强基层院检察长,年内协助组织部门推选任用基层检察院检察长1人;推选任用副处级检察员5人,选拔任用科级检察员10人。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完成5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换届选举。
狠抓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研讨4次,各支部集中研讨4次。聘请州委党校教师上专题党课12次,全体党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得到提升;扎实开展“认亲结对”、“五联双结对”等帮扶活动,为联点村及联点社区捐赠款物价值达2万余元,为塘格木镇东格村贫困村民捐款4200元,传播了检察“好声音”和社会正能量。
狠抓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培训”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913人次参训。选派47名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选派4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检察院举办的检察业务培训班;15名干警参加了司法考试集中培训,6人通过司法考试;选派6名干警参加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省外培训班。强化岗位练兵活动,反贪、公诉、侦监业务部门开展岗位技能、岗位练兵活动10次。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狠抓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完成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认真执行《海南州人民检察院人员配置方案》,全面完成了全院干警的定岗定责和检察官等级套改确定工作,并落实了各类人员的薪酬待遇。研究制定了《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方案(试行)》,将原有的内设处室整合为四部四局构架,将员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同时,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印发《海南州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条线检察官权利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细了权责,提高了办案效率。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突出问题。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省检察院反映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中的实际困难,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对口援建工作,争取到对口援建资金105万元。
狠抓检察文化建设。积极打造检察文化品牌,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突出公正司法的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与武警海南州支队共同举办了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忠诚、为民、公正、清廉”为主题的文艺汇演,促进军地共创共建,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举办了全州检察机关书画、摄影作品展和州检察院机关职工运动会,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提升了单位的凝聚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切实做到对检察人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全力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明确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年初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检察长约谈各县检察长,纪检组长约谈各县纪检组长,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责、部门主管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全体党员干警做到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举办廉政教育活动14次,组织州县两级检察院领导参观海北州原子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强化检务监督,开展专项督察8次,综合督察3次,明察暗访6次。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海南州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联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主动向州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争取得到重视和支持。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和决定,主动走访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代表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去年8月底,邀请州政协相关领导监督指导工作,通报了海南州检察机关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虚心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去年12月9日,举办了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观座谈,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