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人民法院: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 依法保障被告诉讼权利

03.12.2015  18:03







        近日,海晏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几被告人系藏族,且不通晓汉语,法官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为他们聘请藏语翻译,使他们能够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本意。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受理被告人多某某、扎某某等8人盗窃一案后,通过庭前阅卷,承办法官了解到其中三名被告人为藏族不懂汉语,为便于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公正审理,法院为其聘请了藏汉双语翻译作为庭审的辅助人员。

        在翻译的帮助下,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通过翻译人员告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条不紊地组织了举证和质证。翻译人员的参加,为藏汉双语案件审判提供了便利,有效的保护了少数民族运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对法院增强案件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将具有积极意义。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