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法院“三强化”做好民生案件调撤工作
19.05.2016 11:07
本文来源: 法院
强化开庭前诉讼指导。在应诉送达阶段,详细告知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对诉讼能力较弱或者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及时向当事人告知相关的法律规定,努力克服了因当事人对相关法律不了解,举证不及时导致反复开庭,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强化庭审时依法释明。法官尽可能地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藏汉双语)驾驭庭审,通过针对性的发问引导当事人准确发表意见,充分了解、确定当事人的诉讼意图、理由和主张。坚持“调撤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融情于法、情法交融,在案件调解时,为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裁判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案件调解。
强化宣判后息诉服判。宣判后主动询问各方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意见或者疑问,有针对性地说明裁判文书的证据认定和法律依据,用群众听到懂、看得见、想得明的方式释法析理,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努力追求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众满意的法律效果和公开公正透明的社会效果。
本文来源: 法院
19.05.2016 11:07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