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试水司法改革将建立港籍陪审员制度
5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图为该法庭门口。 张尼 摄
中新网深圳5月28日电 (张尼)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该院已经制定了《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总体方案(2015-2016)》。依照这一《方案》,该法院的港籍陪审员、调解员制度有望在近期建立。同时,为适应案件审理需求,该院还将在年内完成制定国内首套外国法查明机制。
建立港籍陪审员制度
前海法院于今年1月28日正式挂牌。作为综合性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前海法院一直在同步探索主审法官负责制、立案登记制、审执分离等多项改革措施。此外,该法院还率先实现跨行政区管辖案件,将深圳市各区法院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集中管理。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前海法院共登记收案200余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4%之多,因而此次《方案》中专门提出,要深化这类案件的审判机制改革。
上述《方案》明确,要探索建立港籍陪审员、调解员制度,适当扩大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积极发挥港籍调解员在涉港案件中的作用。
前海法院主审法官彭亮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该法院正在筹备港籍陪审员选任、港澳台籍调解员的招聘工作。另外,法院准备建立专家智库,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特别是香港司法机构的专家担任咨询顾问,积极学习借鉴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司法成果与经验。
据悉,港籍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陪审员将通过报名、公示、审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来最终确定,并由市人大任命。在调解员招聘方面,前海法院将在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审核后自行聘请。
首创外国法查明机制
“外国法的适用和查明是前海法院工作开展中面临的一大挑战”,彭亮介绍。
她强调,目前中国法院系统在外国法查明这一环节上仍比较薄弱,因此,为适应案件审理需求,前海法院也在积极探索该领域工作,并将在年内出台全国首套外国法查明工作机制。
根据《方案》内容,前海法院将探索建立“外国及港澳台法律资料中心”,调研法律研究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尝试建立委托查明外国、港澳台的法律机制,探索建立中外法律专家库,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国外及港澳台法律查明中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涉外案件长期存在“送达难”问题,目前,前海法院受理的大多数涉外案件仍然处于初步送达阶段,还未进入审理,因此尚没有具体典型案件可供了解。
“我们正在研究送达工作的新机制,加快案件送达速度。”彭亮强调,目前,前海法院已经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官方网站也在建设中,日后有关案件的判决书以及法院的改革措施等信息,都会通过这些渠道对外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