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中院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机制建设

20.04.2015  18:38
核心提示:   4月17日上午,海西中级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海西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党

   4月17日上午,海西中级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海西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求,进一步认识新时期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习中,海西中院党组就如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提出要求:一要全面加强党的理论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依据,按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理、加强管理”的方针,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二要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并建立有效的党员干部退出机制,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严格执行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处置方法和处置程序,保证党员队伍源头的纯洁性,从根本上清除党肌体上的“毒瘤”;三要强化监督,建立上下之间、平级之间和党外监督的运行机制,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弘扬司法文明、恪守司法理性,严厉打击党员违纪违法行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