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全力推动矛盾排查调解中心规范运行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出台《关于推进德令哈、格尔木等五个矛盾排查调解中心规范运行的意见》,并健全十项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海西全州矛盾排查调解中心规范运行。
海西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动态排查机制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牧区充分整合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各项优势,将定期排查、集中排查等制度落实到位。研判预警机制,县、乡、村定期召开例会对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及时掌握情况,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对策建议,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领导接访机制,对矛盾排查调解中心领导接访提出制度要求,对接访公示、接访形式、领导包案等环节进行明确。联席会议机制,各地区以矛盾排查调解中心为基础,成立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健全联席会议机制,重点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督办督查机制,明确矛盾排查调解中心的督查督办职能,规范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等督促手段的启动程序。依法终结机制,对经认定符合办结标准的矛盾纠纷处置作了明确,对缠访闹访事件的处置终结进行制度安排。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责任,将风险评估作为重要事项、决策、措施出台的刚性前置程序,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源头防范。专项治理机制,针对行业、系统、领域内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情况,由矛盾排查调解中心督促开展专项整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应急处置机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台账管理机制,以矛盾原因、涉及群体、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解决办法和办结时限“六清楚”为要求,建立了动态化管理台账,提出了由案到人、由人及事的双向原则。
据悉,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天峻、西部三行委五个矛盾排查调解中心由州级领导任主任,于今年3月份成立。目前,五个矛盾排查调解中心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结单等环节的工作有序推进,在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发现、控制、化解等方面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