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全面推进医改惠及各族群众

16.12.2015  16:19

  青海新闻网讯 海西州结合实际,全面推进综合医改,积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取得良好成效。

  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加强临床药事管理,严格管控医药费用,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严抓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15家公立医院全部执行州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制定州医联体章程,以州医院为龙头,与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德令哈市的公立医院建立东部区域医联体;以格尔木市医院为龙头,与柴旦、冷湖、茫崖行委的公立医院建立西部区域医联体;在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行委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工作。医联体医院之间开展技术合作和病人双向转诊,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减轻群众药品负担8055.99万元。实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采用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将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在全省率先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就医“一卡通”,实现了保障七统一;城乡居民参保率均达到99%,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100%;慢性病门诊补偿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000元。设立大病医疗保障基金,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方式报销;简化医疗救助的程序,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行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制度、单病种付费改革;将德令哈市作为试点,开展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将阑尾炎等5种单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开展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组建专家审核队伍,采取季度风险排查等审核措施,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对费用结构等指标进行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基层、县级、三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对高血压等九种疾病开展双向转诊;探索整合德令哈地区各级公立医院的检验项目,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调整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和70%,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600元、1500元。

  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立州药品价格谈判专家库,全面落实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高值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定期检查考核通报全州药品采购配送情况,州级97.5%、县级95%,入库率90.7%。全面整治非公立医疗机构滥用抗生素等问题,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0元提高至45元,服务项目由14类增加到15类,继续开展自行增加的肿瘤患者管理项目。以户为单位,乡村医生(社区医生)签约服务率达60%;采取省、州、县三级补助方式解决村医待遇,每位村医月补助850元,年补助标准达到2.2万元;15家州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口帮扶29所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得到普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