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六项改革举措打造“青山绿水”

20.09.2016  17:08

  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海西州进一步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突出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走“两个可持续”发展道路,合力打造“青山绿水”。

  建立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机制。印发《海西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全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全州环境监管全覆盖,切实提高全州环境监管能力。以各市、县、行委及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木里煤田管理局为责任主体,以实现污染源全覆盖为基础,结合属地实际将环境监管的区域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着力加强单元网格建设及环境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重点,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全州共划分了9个一级网格,52个二级网格,183个三级网格,68个四级网格,在全州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了“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建立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海西实际,制定印发《海西州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严格界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具体步骤和申领程序。实现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排放综合许可;从申请与受理、审核与发证、变更与注销、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方面建立一系列制度及管理措施,进一步健全排污许可证制度,规范排污许可证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建立环保社会监督工作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环保监督体制机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海西州环保监督员、稽查员、联络员、信息员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四员”聘用条件、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及保障机制,首批在全州范围内公开聘任“四员”共100名,其中:监督员10名、稽查员10名、联络员30名、信息员50名,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加快木里煤田矿区生态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密切协同,扎扎实实推进矿区煤田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均已建成锅炉烟气除尘设施,除尘设施运行正常;青海庆华矿冶煤化有限公司等5家已建成储煤场挡风抑尘墙和封闭式储煤仓,减少了扬尘污染;矿区道路实施洒水降尘,防止了大气面源污染。水污染防治方面,青海圣雄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已建成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聚乎更矿区和江仓矿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聚乎更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施工人员已进驻,江仓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建设,矿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实施定点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填埋,原木里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投入使用。木里煤田矿区生态综合整治取得明显的成效,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加强空气自动站监测信息工作。目前,全州共有5个空气自动站,德令哈市3个站点(市幼儿园、都兰桥、可鲁克湖),格尔木市2个站点(开发区、民族中学),各自动站监测项目为PM10、PM2.5、CO、O3、NOX、NO、NO2、SO2等因子。加强自动站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自动监测站运行规范操作守则和日常巡检制度要求进行管理运行,确保自动监测站连续、可靠、稳定的正常运行,按要求及时上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日报、月报,报送率为100%。

  建立治污经费保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全州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提高企业治污积极性。近日,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海西州重点减排工业企业和农业源治理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为420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一期、二期)、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脱硝工程的建设及德令哈市毅龙养殖专业合作社、德令哈市顺龙养殖专业合作社两家农业源综合治理项目。目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一、二期)供热中心炉外脱硫脱硝设施工程已进入调试阶段;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发电锅炉脱硝设施进入试运行;青海发投碱业燃煤发电锅炉烟气收集设施脱硫升级改造和新建脱硝装置项目完成3台炉改造,预计8月底投入运行;德令哈市顺龙养殖专业合作社是2015年农业源减排工程,已完成COD、NH3-N削减任务;毅龙养殖专业合作社干清粪+综合利用正在实施中,计划列入2017年农业源减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