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出台《州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23.06.2014  23:50
核心提示:   为全面了解掌握州管领导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州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海西州州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为全面了解掌握州管领导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州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海西州州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制度》规定了谈话方式和内容:谈话方式包括日常谈话、提醒谈话、任(离)职谈话三种形式。日常谈话的主要情形包括:领导干部出现思想波动、工作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或较大困难、工作失误导致状态不佳;对考察考核或民主评议情况需向本人反馈、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干部本人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反映问题等。提醒谈话的主要情形包括群众举报反映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一般性轻微问题;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不够民主,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导致用人失察失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审计部门反馈的情况和意见建议等需要提醒的情况。任(离)职谈话的主要情形包括领导干部因提拔、交流、轮岗或退出现职岗位、到龄退休等发生职务变动、离任等情况。

  明确了谈话对象:州管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日常谈话,一般由州委常委、组织部长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同级别其他领导干部的日常谈话,一般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州管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提醒谈话、任(离)职谈话,一般由州委书记,州委常委、组织部长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同级别其他领导干部的提醒谈话、任(离)职谈话,一般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

  规范了谈话的程序:谈话一般应由干部科和干部监督科按照职能分工提出谈话方案,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时间、谈话内容、谈话方式、谈话提纲等,报部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谈话主要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视情集体谈话。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制定出台,是州委组织部进一步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评价干部的有效创新,也是加强州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