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政府召开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
8月10日,海西州委副书记、州长诺卫星主持召开州政府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通报了海西州十三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海西州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海西州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海西州草原保护条例》等14项议题。
州委常委王敬斋、王林虎,副州长李科加、丁忠宝、杨洪武参加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南东智,州政协副主席雷海兰应邀莅会。试验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州政府秘书长、各副秘书长,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政府权力清单是改进政府治理方式的源头性问题和核心问题。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的有力保障,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从根本上真正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打造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清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把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推行权利清单制度基本出发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会议指出,“十二五”以来,国家和省、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多元化市场主体共同发展,基本形成具有海西特色的发展格局,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立足新常态、发挥新优势,把加快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全力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体制改革,培育创新文化,发展市场主体,推动“四化同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为加快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基础。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生态文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青海指明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和发展方向。海西地处青藏高原腹地,长江发源于此,是我国极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安全屏障,在推进全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正确处理保护生态、开发资源、改善民生三者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海西最大的优势、财富和品牌,不断提高绿色指数,成为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环境良好的生态文明典范地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大幅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和产出率显著提高,生态制度先行先试取得重大成果,全民生态文明理念普遍增强。
会议强调,多年来我州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在民族地区保护和发展农牧业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州农牧业生产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尤其是自2011年以来,全面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效促进了牧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天然草原的牧草长势与生产力状况明显改善。但是由于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法规,全社会对草原资源的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给草原保护工作造成被动,主管部门执行阻力较大。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海西草原建设、保护和管理实际的单行条例,对于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资源、有效防止草场退化,充分发挥草原资源的综合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