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效良好

08.12.2015  19:14

  青海新闻网讯 海西州深入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工业经济和生态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稳步推进试验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不断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将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对所有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环境综合整治、淘汰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治理、煤炭市场煤粉尘规范化管理等措施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了对主要河流、湖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和治理。对格尔木河、巴音河的主要断面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河流水质达标。实施可鲁克湖良好湖泊保护项目,累计投入治理资金4.2亿元,使湖泊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对全州8个县城水源地和9个重点乡镇水源地进行了技术划分,设置一、二级保护区,建设保护设施,定期对县城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方面,重点加强对32家涉重企业的监管,对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重金属环境监测,做好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的排污源、排污口水质等监测工作,及时公开重点企业监管信息,督促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行监测制度并公开监测结果。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面,对5家国控、11家省控和27家州控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出台《海西州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海西州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违法案件联合调查和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共查出179家企业351项问题,已有74家企业的206项问题整改完成,剩余105家企业的145项问题整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恶劣的2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司法移交,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完善分级审批制度,将登记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排污许可证管理权限和拆除、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审批管理权限、排污费的征收四项下放至各市、县、行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接省环境保护厅下放的三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和110千伏输变电建设项目及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

  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对涉及国控污染源废气、废水排放的14家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95台(套),全部交由省怡青环保科技公司运行维护管理。引入第三方治理制度,引入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服务,目前共有30家企业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