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下旬全省各级消协化解消费纠纷274件

26.08.2014  22:35
核心提示: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1万元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认真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化解消费纠纷274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1万元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认真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化解消费纠纷274件。

  年初,我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消协先后接到多名农民投诉,要求退换出现漏油、启动困难等问题的某品牌微耕机。经互助县消协调查核实及对厂家代表耐心细致地法律法规讲解教育,经营者同意对该批微耕机作退货处理,共退货44台,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35万元。

  4月上旬,贵南县消委会陆续接到100多名摩托车、小轿车驾驶人的投诉,称购买使用的过马营镇某加油站90#汽油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在行驶中出现各种异常现象,经济损失少则千元,多则上万元。贵南县消委会经委托抽检,认定送检90#汽油为不合格产品。贵南县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将案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同时,与销售商反复沟通,双方达成协议,由销售商为533辆摩托车、17辆小轿车车主赔偿维修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32.16万元。

  近期,同仁县20余名群众聚集某汽修厂门前,要求解决汽车维修后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及其他附带费用等问题。同仁县工商局、消协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事件详情,组织双方代表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最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00元。

  据统计,截至7月下旬,全省各级消协接待来访和咨询19817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81件,解决274件,解决率9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1万元,涉案金额达147.3万元。其间,成功调解了3起群体性消费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