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涉嫌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大幅下降
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大要案件频发,参与集资的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不仅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还直接危及经济社会稳定大局。2016年,在青海省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指导下,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处非办)扎实开展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一年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非法集资新发案件14起,同比下降57.8%;集资金额6128万元,同比下降87.2%;参与集资人数515人,同比下降79.1%,有效维护了青海地区社会稳定,实现了青海省非法集资参与人“零”进京上访工作目标。
细化“处非”任务分工
去年以来,青海省及时整合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等34家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省2市6州、46个县区(市、行委)建立健全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设立比例达100%。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市州综治(平安青海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健全、体系完善、任务明确、责权清晰。
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工作机制,明确了属地管理原则,确立了监测预警机制、发现立案机制、案发查处机制等十项工作机制,加大了立案、侦查、起诉、执行等重要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有效推动案件处置进程。同时,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定公布监管职责清单,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了各行业监管力度,确保了行业监管不留真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报送渠道和内容,较好地形成了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合力联动的机制。
提升“处非”防控能力
一年来,通过广泛宣传、强化监测,全面提升了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防控能力。制定下发了《青海省2016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指导各市州处非办不断改进宣传教育方法,提升宣传教育实效。着力推进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牧区”活动,全省共举办宣传活动130余场次,摆放张贴展板、海报850多个(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余份(册),设置宣传咨询点530多个,接受咨询人数4万多人(次);协调省市(州)县三级广播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及公交车载广告平台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5万余次;发送宣传短信近5660万条,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制定了《青海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住重点环节,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加大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大宗商品交易、金融服务类企业的风险监测力度,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提示风险。健全资金监控体系。督促省内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数据完备、统计科学的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等资金流向异动情况的分析识别。建立监测预警平台。制定下发了《青海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运用大数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预警监测等26项重点任务,下一步将协调省工商管理局按照此方案,牵头建立“青海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协同监管平台”,督促各行业监督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社会数据资源,加大市场主体监测预警力度。完善群测群防机制。拟制了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并向相关单位征求了修改意见,逐步建立了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查处相结合的预警机制。
加大“处非”打击力度
2016年,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处非办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督促各市州政府在第二季度,组织相关单位对全省1092家重点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对部分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协调省工商局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的公示信息专项抽查,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给予公示。
同时,及时部署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联合18家单位制定下发了《青海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六个分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对1763家工商登记企业及22家ICP备案企业逐一摸排,对8家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现场核查,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7家违法开展金融业务的企业。并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青海省2016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督促各市州处非办协调工商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等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全面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
今年,青海省将坚持以防范为重点,推进常态化、阵地化、专题化、整体化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防体系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特点、典型案例和政策法规,争取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