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精准扶贫工程深入推进 今年以来已落实各类扶贫资金26.47亿元
今年以来,我省以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为主体,教育扶贫、金融扶贫携手推进,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村倾斜,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截至9月份,共落实各类扶贫资金26.47亿元。其中,落实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5.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2亿元,增幅6.84%;落实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53亿元,较去年增长1.96亿元,增幅29.9%。
产业扶贫项目创新实施。遵循因地制宜选择产业发展项目的原则和整村推进项目村水、电、路、气、房、环境改善“六到农家”的项目资金整合要求,完成32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围绕中藏药材种植、高原牦牛养殖加工、奶牛集约化繁育等扶贫产业,建设扶贫产业示范园,有力助推了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全省条件成熟的53个贫困村启动开展试点,目前,23个村已开工建设,其余年内全部开工建设。在西宁市、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和海南藏族自治州4个市州的8个县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150兆瓦,扶持贫困群众8333户。
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安排资金约5.65亿元,实施易地扶贫项目124个,搬迁安置14956户、64434人。10月份可完成住房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待建房完成后由行业部门配套建设,搬迁群众2016年10月份可全部搬迁入住。
教育扶贫工作创新开展。安排资金7900万元,重点用于“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贫困大学生补助和“青春创业扶贫行动”等教育扶贫项目。在总结2014年“青春创业扶贫行动”经验的基础上,扶贫投资400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力争到2020年撬动金融资金10亿元,采取滚动扶持、循环放贷模式,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1500个以上,至少解决5000名贫困大学生就业问题。
金融扶贫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制度,2015年至2020年主办银行为我省贫困地区发展提供100亿元的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有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识别户,全力满足其发展贷款需求,解决贫困地区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