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2016年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00件

28.09.2016  16:18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2016年海北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通过 “选好人员、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审查梳理、征求意见、研究论证、会议决定、公布结果”的清理步骤,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00件。经清理,继续有效保留的204件、废止或失效的266件、需要修改后重新印发的30件。此次清理后,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凡列入修改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在2017年3月前修改完成并公布。清理公告和目录已经在州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海北州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