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2河3湖由省级领导当河长
23.03.2017 12:37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本报讯(记者 小言 张国静)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今年我国纪念2017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3月22日,记者从省水利部门举办的“世界水日”主题宣传活动上获悉,目前青海省推行河长制工作已全面启动,黄河、湟水河、隆务河、大通河、黑河、长江、澜沧江、格尔木河、那棱格勒河、巴音河、布哈河、柴达木河(香日德河)、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12条河3个湖,初步确定将由省级领导来担任责任河长。
四级河长将共同来治水
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设置方案已基本成型,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已报省委省政府,工作方案初稿已基本成型。省水利厅综合考虑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水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因素,确定12条河3个湖由省级领导担任责任河长。对12条河3个湖以外的河湖,要求各地结合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实际,分级分段确定河长制推行范围,落实由市、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另外,根据水利部最新精神要求,下一步青海省河长制工作将进一步覆盖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
3518条河流242个湖泊设河长
未来全省将重点有3518条河流及242个湖泊设立“河长”。青海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518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242个,分布广泛,总体上呈现东北部数量少、开发利用率高、交叉影响因素多;西南部数量多、开发利用少,交叉影响因素少等特点,大部分河流位于三江源保护区,多为无人区,完全处于自然状态,管理保护存在较大差异性。省水利厅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人告诉记者,青海河湖众多,生态地位重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23.03.2017 12:37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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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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