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法院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全县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坚持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截止3月15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52件,收案数同比增加198件,增幅17.16%;审(执)结870件,结案数同比上升4.57%。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93件126人,审结66件90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罪、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及时审结刑附民案件,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77.31万元赔偿款赔付到位;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审结此类案件3件6人,并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918件,审结707件,结案率为75.14%。严把案件质量关,狠抓程序、庭审、裁判文书质量,1—3月民商事案件上诉26件,均在二审中。致力提高办案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692件。立足化解和疏导,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确保“案结事了”。1—3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7.98%,其中李家山法庭调撤诉率达到95.65%。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在执行工作中,湟中法院执行局总结推行“抓基点、克难点、育交点、抓热点、释冰点、消盲点、化焦点”的“七点”执行法,力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作为。全院执行干警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自觉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率,通过集中执行、突击执行,执结了一批涉民生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一季度,共受理执行案件264件,执结94件,执行标的总金额达102万元。自觉树立和谐执行司法理念并贯穿在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疏导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的案件68件。对于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第一季度强制执行的案件10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累计对50余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曝光,此举已初显成效,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到位案款近37万元,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强化“三基”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司法为民思想,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加强“三基”建设工作。按照县委“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湟中法院积极作为,深入动员,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抓好“三基”工作。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新措施,进一步提升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能力;提升基本能力,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加强基本能力培训,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强化绩效考核考评。一季度已上报三基信息14篇,反映法院“三基”建设的方方面面。
----认真开展“法官六进”活动,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湟中法院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并结合“三基”建设,立足审判实际,扎实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村”、“法官六进”、法律宣讲活动。3月中旬,田家寨法庭邀请田家寨镇李家庄村30多户村民来到田家寨法庭会议室,采取讲课和咨询相结合的方式为老百姓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更加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切实解决告状难和申诉难。认真落实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分类别、分步骤逐项做好建设规划,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逐步完善立案大厅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功能。认真开展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工作,做到文明廉洁办事,热情周到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认真开展司法救助,一季度,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3.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和弱势群体都打得起官司。
----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推进依法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部署,继续认真落实好院长接访制、首问负责制、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等工作制度,依法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同时,坚持源头治理,注重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关注工作细节,提升办案效果,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一季度,共接待来访及法律咨询178人次。
三、不断强化审判管理,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
狠抓审判管理,坚持以严格规范的管理,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
----努力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扎实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环节的公开,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实行立案公开、坚持做到审判流程公开,不断地强化执行公开,确保审判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推行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等措施,让群众近距离接触司法、了解司法、理解司法。依托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网,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抓好案件质量评查,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细化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月反馈、季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对办结的所有案件从程序、实体、审限、笔录、卷宗装订等各个环节的部门自查、审管办评查、审委会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逐件评查,做到“三检查、三通报”。一季度共评查案件851件,案件优秀率达到95%以上。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坚持不懈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和廉政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公平正义底线。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法院党的建设,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抓好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打造学习型法院,坚持周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模式。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将专业培训、重点培训、岗位练兵结合起来,提升教育培训的效果。2月26日至3月3日,组织全院百余名干警参加第八次全省法院集中教育培训周,节后培训成为新常态。3月6日至8日,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行政庭、立案庭多名法官放弃周六、周日公休时间,参加全国法院新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重视调研宣传信息写作,3月31日上午,召开调研宣传工作会议,会议邀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青海法制报》社、《新湟中》杂志社领导及资深编辑传经送宝。一季度全院干警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稿件129篇。
----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五个严禁”有关规定,要求全院干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弘扬廉政文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预警机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查纠“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一些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把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
五、抓好“两庭”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深入推进“两庭”建设,一季度投资21万元完成汉东法庭绿化工程,诉讼服务中心已建成运行。3月20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来法院调研“十三五”业务装备规划编制、业务装备使用情况工作,法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与装备扶持,为创造审判工作新业绩提供有力的物质装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