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公安局以“五小警务”为载体助推教育实践活动

15.07.2014  14:07
核心提示:   始终坚持以民意为导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湟中县公安局进一步夯实基层群

   始终坚持以民意为导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湟中县公安局进一步夯实基层群众基础工作,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做好“小警务”,服务“大民生”,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优化便民“小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措施,严格按照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兑现办事指南中的承诺,保证能今天办的事情决不拖到明天,能一次办结的事情不让群众跑第二趟。户籍、车管、110接处警等窗口单位结合岗位特点,规范窗口单位接待服务制度,完善便民措施和服务承诺,在日常办理落户、迁移、办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情”中,坚持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从一杯水、一张凳子、一张笑脸等细节做起,积极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公示办事程序流程,设立警务监督岗、监督电话和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调处民间“小纠纷” 。组织责任区民警和分管所领导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坚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确矛盾不上交”,将各类矛盾纠化解在萌芽状态。以“三懂四会”为基准,要求民警融入到群众当中,做到熟业务、熟关系、熟情况,会做群众思想工作,会讲解政策法规,会调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民间“小矛盾”、“小纠纷”210余起,及时消除一大批潜在社会隐患,有效的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解决民生“小困难”。围绕群众关心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财产损失。始终牢记“群众的需要是第一信号”,积极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上五庄派出所民警得知辖区内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魏秀花和其残疾女儿董桂兰因长年卧病在床,无法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情况后,立即携带照相机、背景布等器材赶到老人家中,为母女俩拍照并办理了身份证等相关手续。李家山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得知辖区住户冶尕奴和李佐六生活困难,购买了面粉、大米、清油等生活用品,并自筹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整治公共“小隐患”。为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切实将治理小隐患落到实处,与消防部门合作,坚持教育预防与开展集中整治相结合,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抽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寺院、重点单位、学校、网吧等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组织警力对全县60余家废旧金属收购点、40余家旅馆、5家网吧进行了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0余处;检查场所单位658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数1335处,临时查封单位3家,责令“三停”单位3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努力将“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公众安全有保证。

  接纳群众“小建议”。围绕“队伍建设年”,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有机结合,深入到辖区各行政村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改进工作不足,实现警民之间“零距离、无障碍”沟通。共召开座谈会11场(次),各界参与群众1175余人,收集到意见建议32条,落实整改措施11条。将“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尊重群众”贯穿到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之中,做到只要是群众反映民警的“小问题”,都要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群众,让群众满意。110接警中心严格落实回访群众制度,定期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并根据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工作,真正做到服务方式“零距离”,进一步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了警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