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 “四措并举” 有序推进各项重难点工作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征地进度。推进多巴新城核心南区政府储备用地、青藏铁路双寨货运中心等20个续建和新建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192亩,发放征地补偿款6227万元,化解征地矛盾纠纷117起。全面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对南川工业园区规划征地范围内9个村征地面积和应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金费用进行了审定。
——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全力做好迎接国家矿政审计迎检工作,建立并完善了2005年以来全县矿山企业税费征收台账13册,查阅并整理了矿产资源监管档案300余宗,追缴历年来矿山企业欠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89.22万元、采矿权价款116.05万元、采矿权使用费4.1万元。完成了54家矿山企业采矿权年检工作,征收入库矿资源补偿费75.43万元、采矿权价款65.67万元。
——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制定了《湟中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暂行规定》,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将全县15个乡镇科学划分成重点巡查区、常规巡查区和一般巡查区,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69次(1040人次),现场制止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苗头和行为21起,发现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38起(其中立案查处并已结案14起、立案查处2起、正在查处22起),收缴罚款172万元,严厉打击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编制了《湟中县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暂行办法》和《湟中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各矿山企业处置意见》,对5家石英岩矿山企业进行了关闭清理,督促13家矿山企业编制完成了《矿产资源动态储量检测报告》和《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责成6家矿山企业自筹资金200万元,硬化矿区主干道2千米、治理河道1.2千米、加固修建涵洞2个、修筑堆料场石墙1公里,完成矿区内河道治理、修建挡土墙和护坡150米。(湟中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