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湟中县按照“两年强基础、四年见成效、六年创先进”的创建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一把手”责任制落实到位。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委“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各级党政组织“一把手”亲力亲为,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创建工作经费45万元。
二是创建宣传氛围浓厚。结合“两讲三促”“寺院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以举办培训班、入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宣讲活动80余场次。在鲁沙尔清真大寺、湟中光明寺制作近300平方米大型民族团结宣传牌和宣传栏,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文艺演出、“民族团结杯赛马会”,编印《民族团结知识宣传册》《民族团结知识50问》《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口袋书》《湟中县民族团结示范点掠影》,继续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思想基础。
三是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以创建工作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市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寺院、进军营“十进”活动为抓手,深入挖掘各自特点,不断丰富充实和提炼,成功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精心打造,巩固提升医院、寺院、企业等示范点培育工作。推荐申报五家单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
四是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组织乡镇、部门及机关单位30名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骨干赴南京市考察学习,选派县创建办、机关单位民族团结创建业务骨干参加由市创建办组织的赴重庆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业务骨干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