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法院工作报告经人代会审议全票一致通过
湟中县法院院长马汝慧向大会客观全面地报告了自2012年以来本院的工作情况。五年来,湟中县法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审判执行中心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院先后获得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3次,获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市级荣誉4次,县级荣誉8次。
代表们一致认为,县法院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有数据、有事例。纵观五年,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把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346件,审结1309件,结案率达97.7%,被判处的罪犯服判率高;充分发挥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努力实现结案、事了、人和。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372件,审结11112件,涉案标的金额达3.9亿元。96.1%的民商事案件在本院一次性实现了“案结事了”;在行政审判中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和谐、人文、参谋、透明”四个意识,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协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执行工作中采取“七点式”执行方法,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结案率达88.4%,执结到位金额5192.9万元。执行成效比往有了较大提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该院还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不因贫困而丧失法律的保护,五年来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20.74万元。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报告实事求是地分析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院明确了今后五年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并提出了目标任务和一系列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