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法院:执行真给力 僧侣赠锦旗

12.12.2014  16:57

        近日,湟中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执行标的为32705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使得申请执行人华旦生格的权益得以实现。为此华旦生格专程来到该院赠送锦旗、敬献哈达,盛赞执行法官“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热情服务、廉明高效”。

        华旦生格是塔尔寺的僧侣,自2009年始,便陆续给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的钟某借款。至2011年10月,华旦生格共计向钟某借款500000元。借款到期后,因钟某只偿还了190000元,华旦生格遂于2012年9月26日将钟某诉至法院。经审理,该院判决钟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归还华旦生格的借款本息共计327050元。该判决生效后,钟某仍然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华旦生格于2013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钟某制定了还款计划,并让其兄钟某录为其提供了担保,言定于2013年10月18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其间,被执行人钟某只偿还了部分借款本息。在还款期限逾期后,钟某采取避而不见及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一度使该案陷入执行僵局。2014年8月,执行法官再一次查询了钟某和其兄钟某录的银行存款,发现担保人钟某录账户内有存款,遂即追加钟某录为本案被执行人,将该案未到位的款项予以划拨,并及时交付了申请执行人华旦生格。至此,此案得以执结。正是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工作信念,让此案案款全部到位,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赞誉。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规避执行等突出问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敢于碰硬、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拓宽执行路子,让更多的群众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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