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法院搭起与群众间的“连心桥”

07.07.2014  10:20
核心提示:   (本网 王景 报道)“咚!”,随着马晓莉法官手中的法槌落下,一场合同纠纷案正式在田家寨法庭展开审判。7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湟中县坝门沟乡的田家寨村法庭,亲历一场适用

   (本网 王景 报道)“咚!”,随着马晓莉法官手中的法槌落下,一场合同纠纷案正式在田家寨法庭展开审判。7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湟中县坝门沟乡的田家寨村法庭,亲历一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纠纷案。

  俗话说打官司难,难在劳神又费财,更难在执行。简易程序方便、快捷、灵活,能避免案件在立、审、结阶段不必要的冗长程序,让百姓产生纠纷后不再惧怕打官司,而放弃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据悉,湟中县法院各基层法庭广泛使用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达85%以上。

  为了让已判的案件得到有效的执结,湟中县法院更是下大功夫,改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在田家寨法庭,马晓莉法官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执结不久的案件: 2013年5月,土门关乡坝沟门村22户村民与被告李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地租给李某发展养殖和综合使用,后因李某的养殖项目不予批准,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2014年的6月,22户村民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给付租金及复耕费。该案诉至田家寨法庭,经过法官调解结案。双方同意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李某向村民赔偿复耕费。为了让村民早日拿到复耕费,马晓莉法官带着工作人员挨家挨户送达调解书,但由于外出务工等原因,多数村民家都没有人,为了让案件及时执结,马晓莉法官找到了李某,经过反复协商后,李某答应支付村民100元路费,让村民来法庭领取复耕费,通知贴出后第二天,村民陆续到法庭领取了相关费用,案件得到顺利执行。至此,案件原被告双方“皆大欢喜”。

  近年来,湟中各基层法庭努力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本着“躬下身子,立起公信”的宗旨,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田间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炕头法庭”等各种形式的简易程序办案,方便了群众打官司。开展“法官六进”活动以来,走村入户上门送诉讼服务,上门化解矛盾纠纷,并上门征求工作意见,不断改进司法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人民法院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