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
开班仪式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汝慧作了动员讲话。马院长强调,近年来,我院全体人民陪审员不辱使命,尽职奉献,通过参加案件审理,拉近了法庭与当事人的距离,增强了当事人对法官和法院的信任,提高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陪审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此,他代表县法院对全体陪审员对审判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他要求全体陪审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牢记使命,珍视荣誉,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发挥好“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履行审判职责的能力。正确认识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要尽可能多地腾出时间,坚持学习,把每次审判经历、调解经历当作提高自我水平的重要机会,不断提高自身司法能力。
培训班上,副院长吴兴国、民一庭庭长王学军、民二庭庭长马祥云、资深法官虎世森、汪生伟等分别结合具体案例,为人民陪审员讲解了民、商事审判技能与方法、刑事审判基础知识、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技巧及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几大亮点等方面的内容。
此次培训,突出三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我院原有人民陪审员15名,今年,我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增加计划,共增选36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总数现已达到51人。陪审员队伍充分考虑了全面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有来自乡镇、社区等基层群众组织。院党组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周密部署。政治处、办公室对培训班的时间、地点、人员通知、日程安排、材料分发、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筹备和落实,为培训班的顺利举办提供了保障。
二、形式新颖,内容丰实。这次培训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培训过程中,通过院领导和资深法官深入浅出地授课,使人民陪审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履行人民陪审员职务所必备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审判技能有了一定的熟悉和掌握,为促进新任陪审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提高其参与陪审、纠纷化解、为民服务、依法监督等能力,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态度端正,学风浓厚。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参训陪审员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许多陪审员在课外和课间还与授课法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确保了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