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湟水河水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 “十三五”湟水河三类水质比例力争达50%

17.02.2016  12:48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我省在水、大气和家园美化方面有众多惠民项目,让我省群众在拥有“青海蓝”的同时,更多分享到“绿色福利”。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期间,我省加大力度保护三江源头水环境,为中下游地区提供清澈、甘甜的二类水质生活饮用水。同时,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由现在的四类83%,提高到三类比例达到50%。

  ● 水污染防治  

  以断面水质维护改善为重点,做好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等流域良好水体保护,推进柴达木内陆河地下水保护,确保三大河流干流水质保持在二类(可供生活饮用者)以上。

  针对湟水流域这一我省经济加快发展、人口聚居密集、城镇化推进加速的重点地区,把湟水河水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将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四类并持续改善,到“十三五”末,三类水质比例达到50%。

  湟水河治理主要以改善小峡桥、润泽桥等7个不达标断面为重点,推进流域污染治理由干流向巴州河、引胜沟等支流的综合试点转变;结合节水型社会和海绵城市建设,在建成运行6个中水回用及8个尾水湿地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实施青海宜化及具备条件企业的中水回用工程。开展西宁建成区内25条黑臭水体的治理,完成新增或遗漏排污口的整治,着力解决污染负荷问题;推进西宁市区、西部新城、北川工业带污水管网建设及湟中、大通县城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和聚集区废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解决目前个别污水处理厂接纳达标工业废水影响处理效果的问题。

  ● 大气污染防治  

  着力抓好西宁、海东两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同时,将工作重心向其他州府所在地城镇发展,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控制PM10、PM2.5为重点,兼顾臭氧的控制,抓好城镇扬尘综合治理。

  “十三五”末,我省主要城市和州府所在地城镇PM2.5浓度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之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今年,西宁、海东两市完成200蒸吨的燃煤锅炉“煤改气”。

  ● 家园美化行动  

  推进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在所有村镇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并建设保护设施,在湟水河沿岸、黄河干流、环青海湖地区,以及各市州政府、县城周边部分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加强三江源地区牧民定居点公共厕所建设,在远离县城乡镇适当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或焚烧设施。实现重点旅游景区和交通沿线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省安排实施500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的环境综治项目,使全省环境综治全覆盖县达到24个。

  ● 生态保护  

  制定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和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编制黄河源园区、长江源(可可西里)园区、澜沧江源园区实施方案及其建设规划,制定国家公园生态管护员、特许经营和社会参与等管理办法,确保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将全面铺开生态村镇创建、半数以上县级区域达到省级生态县区条件,今年力争创建50个省级生态村、10个省级生态乡镇,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县建设进度,引导玛多、治多、杂多、曲麻莱等县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完成玛多、治多有机食品示范县批准命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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