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省湟源县天然气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省湟源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省湟源县天然气利用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由输气管道、湟源门站及CNG加气站、湟源县城和大华工业园区燃气管网等三部分组成。
建设单位:青海省中油燃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湟源县境内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10565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省湟源县天然气利用工程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5-241号):
(一)废水
该项目生活废水目前由于工作人员少,水量不足,产生的废水不外排,收集在化粪池内,定期由车辆运至湟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该项目0.7MW燃气锅炉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
(三)噪声
该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a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内,由湟源县诚信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该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年产生量约为72升。已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