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赴湟源县 调研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30.05.2016  21:35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专题会议要求,5月20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调研组,就湟源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制定的九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中,湟源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湟源县国土局详细介绍了湟源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情况,并对《湟源县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九项管理办法从制定的背景、创新点、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了说明。调研组认为九项管理办法符合中央改革精神,切合湟源县实际,其中一些制度设计考虑周全,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同时,也指出了办法个别条款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修改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通过对湟源县和平乡马场台村实地考察,调研组认为湟源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和平乡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时也存在宅基地退出和利用难、制定的相关宅基地管理办法与实践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等问题。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国土资源厅将结合调研情况,及时对九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作出科学评估,为办法的修改完善提供可靠依据,保证我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