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现代农牧业循环发展新活力

05.11.2018  08:53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四十年来,青海紧跟时代节拍,在国家的一系列农业政策指导和推动下,农业生产、农村面貌、农民收入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青海是五大牧区之一,农耕地分布极不平衡,除西部柴达木盆地有部分小块绿洲农业以外,其他可利用耕地多分布在东部,东部耕地仅25%为水浇地,其余75%为山旱地,农业基础十分薄弱。然而,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在这样的条件下,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开创的“民和模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青海农牧业发展进步的生动写照。

  2008年,通过探索全膜双垄玉米种植技术,民和县粮食亩产从300斤激增到亩产1800斤。近几年,随着“以粮带草、以草促牧、以牧聚肥、以肥返田”的循环模式落地生根,绿色循环发展的农牧业成为民和县优势产业,呈现出喜人局面。不仅能有效利用转化丰富的玉米秸秆资源,优化畜牧业结构,同时多措并举增加农畜产品附加值,有效促进当地农户持续稳定增产增收。从“民和模式”的经验中我们得到启示,环境与农业的联系变得愈加紧密,生态文明建设按下“快进键”,绿色发展驶入快车道,唯有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将绿色、循环、可持续作为基调,才能激发现代农牧业发展新活力。

  当前,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之路,这是我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现代农牧业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实现绿色发展的总抓手。

  要建立高效的制度机制,形成强烈的生态自觉意识。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大抉择,要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责任,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目前还有部分农牧区存在因养殖不规范草场破坏难修复、环境污染等问题,所以要稳固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符合地区实际的生态文明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自上而下形成制度合力,用高效的制度机制督促生态保护建设;其次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开展一系列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活动,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环保观念和绿色发展理念,树立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意识,守好生态底线,为农牧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要依托科技创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绿色发展之路。尽管我省农牧业发展持续向好,但农业发展的资源条件和环境压力约束越来越紧,农业亟须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只有通过科技创新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才是今后实现现代农牧业循环发展的关键和核心。要继续加大农业技术投入,节水节肥节药节地,改造中低产田,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广主要农作物轮作和间作套作,优化土地资源;加强畜禽粪污、秸秆、地膜等资源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要倾力构筑绿色农业体系,以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环境需要。高质量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涉及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增长动力等诸多方面的系统性重大变革。应当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原则,选择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向而行的产业,对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的同时,创新推动绿色生态农牧产业,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草畜联动、农畜结合,延长产业循环链条,培育好特色农产品,持续提升农畜产品附加值,为群众提供更加绿色健康安全的农畜产品。

  以农带牧、以牧促农,农牧互补、良性循环是未来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唯有立足生态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打好绿色牌,走好绿色路,才能让故土家园变成梦乡乐土,在新时代迸发无穷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