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海北地区召开西海煤电公司默勒二矿“12·08”事故现场会
2015年12月8日,西海煤电公司默勒二矿发生一起矿车翻车事故,造成1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姚红林同志带领事故调查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并组织海北地区各产煤县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70余人召开了事故现场会。
会议通报了青海西海煤电公司默勒二矿“12·08”事故情况,西海煤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做了深刻检查,海北州和祁连县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做了发言。
会议认为,事故的再次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产煤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到位,个别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存在安全漏洞,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特别是“三违”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姚红林同志要求各产煤地区及煤矿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抓好年末岁首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各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促使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三违”问题。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各产煤地区要充分认识到煤矿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在开展事故调查中要坚持“一个原则”,落实“八个抓手”,以查处和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来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各产煤地区和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及近期四起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精神,结合本地区煤矿企业实际及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