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 青海煤矿安监局对全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要求,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安监局结合青海煤矿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安全监管局和青海煤矿安监局牵头,各产煤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配合,组织煤矿安全技术专家,以技术诊断为手段,以监察执法为抓手,按照安全“体检”主要内容的要求,自3月13日至12月底,对全省所有煤矿及上一级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安全“体检”。
为确保“体检“专项工作取得实效,《通知》要求, 一是 加强“体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安监局局长为组长的全省煤矿安全“体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煤矿安全“体检”有序推进。 二是 成立两个“体检”工作小组,分别具体负责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和上一级公司的安全“体检”,责令停产停建和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及列入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的安全“体检”。 三是 坚持重点优先、分类实施,先从重点企业及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的煤矿入手,分步实施煤矿安全专项“体检”。坚持高效高质,从严从细,做到“一矿一策”,确保取得实效。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是 自3月13日起,两个“体检”工作小组联合各产煤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分别深入各自负责煤矿逐矿开展全面“体检”执法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所有煤矿“体检”任务,形成完整准确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由“体检”专业人员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五是 10月份起,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安监局联合有关部门,对“体检”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在此基础上,形成我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总结报告。 六是 用好“体检”成果。根据“体检”发现的问题,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分类,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实施分类监管监察。对无技术、无人员、无能力整治隐患以及灾害治理不力、无望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地方政府纳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计划淘汰退出。 七是 在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期间,各地区要强化属地监管,严格落实驻矿盯守责任,防止出现责任不落实、盯守不到位等问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