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11月17日,青海煤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座谈会,各产煤州(市)、县(行委)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木里煤田管理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座谈会议和国家煤监局副局长桂来保的讲话精神,讨论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送审稿)和《关于规范煤矿事故调查报告编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照青海省实际,分析出我省存在的部分事故到期未按时结案、事故调查报告书写不规范等4个方面问题,并逐项提出整改要求。
会议对我省下一阶段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认真开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为指导,切实做到坚持“一个原则”,落实“八个抓手”,推进和依法强化青海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二是各产煤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工作,并积极申请设置专职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多引进专业性的人才;三是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报告的书写,落实《关于规范煤矿事故调查报告编写的指导意见》,按照模板要求提高事故调查报告编写水平;四是每起事故发生后都必须制作事故动画模拟演示片,让职工在观看演示片的时候能够感同身受,提升事故警示教育的效果;五是严格遵守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将事故发生后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六是认真开展好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推进事故警示教育形势的多样化。
会议要求,各参会单位的负责人要将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下属各部门和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确保此次会议精神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会议特别强调,2015年已临近年底,各单位务必要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