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第一身份 不做“特殊党员”

05.03.2018  08:35

  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历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品格,新时代更要弘扬广大。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发现有些党员干部除了上级通知必须参加的民主生活以外,对常规性的组织生活经常“缺席”不到位,借口是工作忙、没时间、顾不上;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本来就在机关,既没有外出去开会,也没有下乡搞调研,却不去参加机关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成为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这种现象在基层带有程度不同的普遍性。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就表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把增强党员党的意识作为首要目标,使党员真正懂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意义,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这就表明,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实践证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政风的“净化器”。我们党要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新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打下坚实基础。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组织生活,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从严治党的规定措施,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十分关键。没有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党的工作任务的传达推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都将失去依托和载体。我们要从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组织生活制度做起,以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强和规范,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在认识上看齐,在行动上对标,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干部不愿听牢骚话,或者因为自身问题一大堆,生怕被群众揭穿而坏了“好事”;或者因为自以为是,尽管决策失误、工作出错,依然自我感觉良好。其实,如何对待牢骚,也是对待群众意见的一面镜子。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怕群众批评、不能怕群众提意见,更不要怕“揭短”“掉价”和“失身份”,影响个人威信。经常“洗洗脑” “充充电” “出出汗” “红红脸” “品品辣”,对自己有益而无害。要知道,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的职责和义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忘记了这一点,就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就可能把自己置于一个脱离群众、固步自封的十分危险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