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中庄村粮油物流综合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宁市城东区中庄村粮油物流综合市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中庄村民委员会
地理位置: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66号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55200平方米(约82.8亩),总建筑面积220459.08平方米。地上建筑137960.52平方米,其中:粮油物流综合市场117817.02平方米(物流市场一期工程30200平方米),商务酒店12054.0平方米,办公写字楼8089.5平方米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498.56平方米,以及综合市场的给排水、供电、采暖等公用工程。
项目建设年限预计为2014年9月至2016年10月。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由于建设项目施工场地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近,加之受交通噪声影响噪声本底值较高,因此,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不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施工噪声是暂时的,但由于施工期较长、噪声源大,建设项目场界噪声均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因此在施工期必须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⑴建设项目靠边界的施工场地,使用全封闭技术以及新型隔音围护,一般人工设计的隔音围护可以达到5—12 dB(A)实际降噪效果,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
⑵为取得项目居民及各单位的谅解和合作,施工单位应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将施工方案通知他们,同时,施工单位应努力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⑶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地作业量或作业内容。对于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及制作,可以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此外,木材、钢筋及其它金属材料的加工等,也可以实现非现场作业。
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由于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周边敏感目标较多且密集,可将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置于场地北侧或中央,利用噪声的随距离衰减特性来减小噪声污染。建设项目施工次序可考虑先外围后中央,先敏感点后非敏感点,这样可利用先建的建筑物阻隔建筑噪声,可缩短影响时间和强度。
⑸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⑹施工单位应科学组织施工方案,合理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并使设备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以尽量降低设备噪声源强,要注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
⑺加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带。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支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等作业,这些噪声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声的强度非常大,在夜间作业噪声又显得尤为突出,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昼间可以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中午避免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
⑻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减少人为噪声,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建筑材料轻拿轻放,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建设项目采取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降噪措施,是目前建设工地普遍采用的的降噪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性,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均合理可行,符合防治噪声污染治理的一般原则。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根据目前建筑工地的施工方式、施工水平,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前期的土石方阶段和末期配套公用设施建设两个阶段,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另一原因是大风、天气干燥、少雨季节的不利气象条件下。因此,抑制扬尘是减少施工扬尘的最有效手段,同时运输车辆限速、道路硬化及保持路面清洁,也是减少扬尘量有效的手段。
⑴根据《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城市建成区各类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做到“五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施工工地路面100%硬化,拆迁工程100%洒水,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密闭运输、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或遮盖。
⑵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⑶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
⑷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
⑸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⑹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送往指定的倾倒地点。
⑺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并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铺设钢板路;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铺设用细石路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⑻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次。
⑼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约占场地扬尘总量的60%以上,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50 m范围内。
⑽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⑾项目施工期应优化施工布局、优化施工方式,工程施工应按计划分期分区分段进行,不要一次进行大面积的开挖,造成地表裸露时间过长,增加土壤侵蚀强度和水土流失量;对工程开挖产生的挖方临时堆放时,要采取挡护措施;每个施工段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⑿禁止焚烧各类废物;施工营地不得使用原煤、重油等作为取暖及食堂能源,建议使用液化气或醇基燃料。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为SS,通过在工地建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于施工营地,总排水量为1536m³。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涤污水和食堂污水,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 ,食堂污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COD、NH3-N的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B等级标准排放。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物基础开挖及地下车库开挖预计将产生34万m³弃方,随挖随运,不在场地堆存,全部运至沈家寨垃圾填埋场。
建设项目共计产生6613.77t建筑垃圾,其中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施工人员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为14.4t,生活垃圾以专门的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锅炉烟气
建设项目运营后冬季采暖采取燃气锅炉集中供暖的方式。建设项目运营后锅炉房全年共计消耗天然气165.55万m3,共产生烟气总量2255.77万m3/a,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SO2 29.26mg/Nm3,NOx 137.43mg/Nm3,排放总量分别为0.66t/a、3.10t/a,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锅炉烟囱直接排放。由于使用天然气,其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因此而产生明显变化。
⑵机动车尾气
建设项目共设置1188个停车位,其中地下车位1095个。汽车尾气以CO、THC为主。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自然补风或机械送风),汽车尾气从地下停车场的排风系统送出,按换气标准为6次/h,换气量大于72×104m3/h。在保证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地下停车场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标准。
参考《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技术研究》(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当换风次数6次/h以上时,如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保持10m间距,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可使环境敏感目标处CO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⑶油烟
通过污染源分析,酒店餐厅厨房油烟产生浓度为4mg/m3,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酒店餐厅厨房炉灶需要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75%,则酒店餐厅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约1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
酒店餐厅厨房炉灶产生的烟气最终与油烟混合后通过独立烟道至楼顶排放。
2.2.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各类生活污水、餐厨废水。排放总量约为15.91万m³,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75mg/L、53mg/L,生活污水、餐厨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经污水管网汇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湟水河。
2.2.3声环境影响分析
⑴锅炉房噪声
拟建锅炉房位于写字楼东侧绿地地下2层,锅炉房建筑面积为1117.79平方米。锅炉房内购置4台6t的燃气热水锅炉。
建设项目在采取锅炉房内合理布局,锅炉燃烧机头加装隔声、消音装置,锅炉房及采暖泵房必须安装双层隔音门,对锅炉房内墙墙体做吸声处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⑵自来水加压泵房噪声
建设项目水泵房位于酒店与写字楼中间的商业用房地下2层。建设项目应将水泵房迁至项目区域空地地下。加压水泵在采用将设备安装在预制混凝土基座上进行减振,利用隔振元件和挠性接头使振动发声的机械设备与基础等结构物隔离开,选择橡胶减震器或橡胶减振垫进行隔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⑶机动车噪声
停车场的进出口应与敏感建筑物保持10m以上的距离;进出口宜采用高阻尼材质减速板;机动车辆噪声,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禁止鸣号、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⑷针对货物装卸搬运噪声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进入项目区的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禁止鸣号、减少运输车辆怠速时间,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②装卸设备选型时,应选择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振动的影响。
③保持有效的装卸秩序,避免货物碰撞噪声。
⑸针对项目区内商业活动噪声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以控制商业噪声对项目区域内酒店及写字楼的影响。
2.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⑴项目区域内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桶应密闭、防雨、耐老化、防腐、阻燃、外体干净;分类收集容器有明显分类标识。
⑵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制度,可减少收集过程中垃圾的暴露时间和垃圾的散落,有利于收集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⑶生活垃圾定期由物业保洁人员集中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车,每日清运1次,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应对垃圾收集箱及时进行消毒杀虫,避免气味散发和蚊蝇滋生。
⑷生活、商业垃圾均为普通固体废弃物,非危险废弃物,但也应进行分类收集,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⑸商业铺面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应交由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餐厨垃圾收集车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⑹餐厨废弃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餐厨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应分类存放。
②餐厨垃圾应放置在有盖容器内。
③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应妥善处置,可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
④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m2,短边长度不宜小于0.6m。
⑤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不宜设在有卫生要求的空间。
⑥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出口宜设在次要街道,并便于清理和转运。
⑺成品粮库房及零食百货库房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成品粮食包装袋及零食百货包装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分类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⑻植物油储备罐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植物油储备罐区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油桶、油泵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废料,不外排,收集后交由专门的物资回收公司统一回收,使之资源化。
2.2.5成品粮库房、零食百货库房、油罐区环境影响评价
2.2.5.1成品粮库房
本项目接收、外送的粮食均为包装好的袋装成品粮,主要为大米、面粉、杂粮,库房内不涉及散粮分装,不产生精选分包糠粉。粮食进出仓装卸产生的微量粉尘采用自然沉降的方式清理。
根据《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0-2001),本项目按堆装形式属于包装仓,按使用功能属于成品仓,按温度控制属于常温仓。
粮食平房仓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⑴应根据《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0-2001)设计平房仓。
⑵粮食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防火分区面积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平房仓每栋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2000㎡,三级耐火等级的粮食平房仓每栋占地面积不应大于3000㎡。
⑶保障粮食储存环境通风、定温、驱虫、除湿。
⑷根据不同用途,满足储备、中转、收纳的需要。应便于进出仓作业。
⑸粮仓的围护结构应能够安全承载粮堆及环境的动、静荷载。能够满足储粮防潮、气密、隔热的要求。减少不利环境条件特别是高温、高潮给储粮带来的不利影响,防止有害生物危害,保障粮油安全储藏。
⑹粮油仓房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国家粮油仓房建设的相关规定。粮仓应远离污染源、危险源,避开泄洪和低洼水患地区。
⑺仓内地面应完好、光滑、坚固、防潮。
⑻内侧墙面完好,光滑并设防潮层,墙体无裂缝,墙壁与仓顶、相邻墙壁、地面接合处应处理成光滑的圆弧形,墙面应按设计仓容量标明装线和设计密封槽。
⑼仓房应完好,有隔热层和防水层,外表面应为浅色。仓内应设隔热吊顶,吊顶与仓顶的间距应在0.3米以上。
⑽门窗、通风口结构要严紧并有隔热、密封措施,门窗孔洞处应设防虫线和防鼠板、网。
⑾仓内应安装照明灯具。
粮食入仓应准备的事项:
⑴对仓房、设备、器材及用具进行检查,确认仓房、门窗完好,所有设备运转正常。
⑵粮仓、货场及作业区应清扫干净,清除仓内的残留粮粒、灰尘和杂物,填堵孔、洞、缝隙。
⑶仓房、包装器材、装粮用具和运输设备或活虫或虫卵时,应使用空仓杀虫剂或熏蒸进行杀虫处理并做好隔离工作。
⑷粮食麻袋应符合LS/T3801的规定,编织袋应符合GB/T8946的规定,面粉袋应符合LS/T3802的规定。
⑸储存食用植物油脂容器的内壁和阀不得使用铜质材料,储存成品油脂的专用容器必须明确标记,对容器、油泵及管道应清理、清洗赶紧,干燥后才能灌油。
入仓粮油的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入仓粮食、油料应达到干燥、饱满、杂质含量低的基本要求。
⑵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水分含量应符合当地安全水分要求。
⑶储备粮油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宜存要求。
⑷入仓食用粮食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2715的规定,食用植物油料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19641的规定,食用植物油脂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2716的规定,饲料用粮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粮食和油料的堆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应按种类、等级、生产年度分开储藏;安全水分、半安全水分、危险水分的粮油应分开储藏;优质、普通品种宜分开储藏。
⑵非食用粮油应单独存放,明确标记。
⑶已感染害虫的粮油应单独存放,并根据感染程度按规定处理。发现粮油带有我国进出境植物检疫性病虫或杂质草种子,应立即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报告,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⑷出入仓应合理使用输送设备,减少破损,降低扬尘。入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自动分级,避免杂质聚集。
⑸根据入仓粮食和油料的质量,仓房条件和预期储藏期限合理堆存,减少重复搬运。
⑹包装粮食和油料的堆码要合理交错、整齐、牢靠、避免歪斜。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
⑺大宗原粮宜采用散装储粮,粮面应平整,粮堆高度不应超过设计装粮线。
⑻每个粮库宜保留占总仓容10%以上的仓容作为备用粮库。
粮油出仓应满足以下要求:
入仓粮油的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平房仓出仓时,其相邻廒间的隔墙要保持两侧压力平衡,避免倾倒,同时应保持仓储设施完好。
⑵应进行质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2.2.5.2零食百货库房
本项目零食百货库房分区存放袋装食品及日用百货产品。过期或变质的袋装食品及日用百货产品集中收集,分类存放,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包装箱或大包装袋可回收重复利用。
2.2.5.3油储备罐区
项目运营后植物油储备罐区设置32个油罐,其中为50m³的12个、60m³的10个、100m³的10个;设置10个备用罐,备用罐容积均为50m³。若罐体发生泄漏,罐内的成品油可通过回流泵打进备用油罐。
植物油的主要成分为高分子甘油三酸酯,闪点为280~320℃,燃烧热值约为39000KJ/kg,燃烧温度约为2000℃。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闪点小于28℃的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危险性液体;大于28℃且小于60℃的属于乙类危险性液体;大于60℃的可燃液体属于丙类危险性液体。植物油的闪点为280~320℃,其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危险性液体,按照规定植物油虽是丙类危险性液体,但其可燃性相对于属于丙类的柴油来说,要小得多。
《植物油库建设标准》(建标118-2009)中提出:
⑴植物油库的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国家植物油库建设的相关规定。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不得选择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等不符合地质要求的地区。应远离污染源、危险源。当库址选定在靠近江河、湖泊等地段时,库区场地的最低标高应符合洪水重现期50年的要求。
⑵植物油库应根据不同用途,满足储备、中转、收纳的需要。
⑶油罐之间的安全距离:
单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³的油罐应不小于2m;
单罐容量大于1000m³的油罐应不小于5m;
单罐容量不大于300m³、总容量不大于1500m³的立式油罐组,油罐之间的安全距离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不小于1.5m。
⑷油罐组应设护油堤。护油堤内的有效容量,应不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护油堤内应采用水泥地面。
⑸护油堤内应设置隔油池,用于分离由于油罐、管道等附件破裂或其他原因而溢在护油堤内的油脂并加装排污装置。
⑹护油堤内的雨水排放系统应设置隔油设施。
⑺油泵、空压机等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⑻植物油库的绿化应满足规划要求。
2.2.6外环境影响评价
⑴建筑设计单位应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文件,考虑周边环境特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以使室内声环境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⑵环境噪声会通过外墙或门窗传入室内。外墙墙体本身的隔声量通常是足够的,可以防止室外环境噪声的传入,但门和窗是薄弱环节。靠近交通干线一侧的房屋,采用隔音窗,在隔热保温的同时具有较好的降噪功能。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该项目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展,新建东区粮油物流综合市场,配套建设商务服务设施,对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城市载体功能、促进城市均衡发展、提升西宁城市整体形象、带动西宁市乃至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现代物流业),本建设项目经西宁市城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东发改备字[[2013]第27号)。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项目经西宁市城乡规划局同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宁规选2013—013号),批准本项目的建设。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区域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建设项目与周围环境是相容且相互适应的,因此建设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2014年8月23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7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