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特稿:我省与时俱进破解民生难题

12.03.2015  09:50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

  在一个又一个新的起点,我省不断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地破解一系列民生难题。“十二五”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民生建设跃上了一个大台阶: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迅速增强,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物价稳控在合理区间,一些民生指标位居西部或全国前列,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上学、就医、住房、饮水、行路等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4年来,我省累计安排财政资金360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例平均达到75.4%。2014年用于民生的财力突破一千亿元,实施了一大批惠民富民工程,取得了历史性进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我省不断推动教育资源向重点领域、困难地区、薄弱学校倾斜,积极化解“入园难”、“超大班”等问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居全国中上水平,基本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同时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挥棒作用,加快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使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体现;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持续提高,新组建的3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现招生,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我省还将大力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教育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关系人民健康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多年来,我省把促进健康公平放到突出位置,着力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质量,为建立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打下良好基础。医疗条件继续改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大病医保等走在西部前列,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8%以上,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49%,医改不断向提升质量、巩固完善、健全机制转变,越来越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几年来,我省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推动形成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多渠道促增收的新格局,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同时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采取政策补贴、产业增收、劳务输出等措施,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实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优化工资结构政策,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规范完善乡镇工作补贴,落实国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我省抓住提升标准和完善制度两大关键,逐步把城乡之间的医保、养老、低保和困难救助统筹衔接起来,进一步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被征地农牧民、宗教教职人员参保工作,及时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社保范围;巩固完善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安居才能乐业。我省不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方式,通过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探索货币化保障安置等多种方式,推动更多群众改善居住条件。2014年,全省新建城镇保障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11.05万套,完成农村住房建设6.5万户,历时5年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全面完成,11.3万户牧民入住新居。

  不断创新社会养老服务机制。我省加快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西宁、海东养老服务示范基地项目。

  不仅如此,我省还将统筹推进公共文化、生态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有效动员和综合利用社会资源来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满足多层次个性化民生需求,不断增强民生事业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