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 《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正式实施

27.03.2020  09:22

  3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在省政府新闻办进行发布。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法制报、西海都市报等二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检察院、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同志就两个《决定》制定的目的、意义、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宣传贯彻的思路措施等作了新闻发布。

  《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共十八条,明确了禁止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注重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良好氛围。《决定》的出台填补了当前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空白,强化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法治支撑。要做好对《决定》的广泛宣传,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保护和管理,加快制定我省禁止猎捕、杀害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相关名录,推进青海野生动物保护地方立法进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分为四个部分,从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增强公益保护合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和加强监督支持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出台《决定》是推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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