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玉泉:如何化解新能源产能过剩难题
新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鼓励发展部分新能源项目,如风能、太阳能等。但是,目前我国部分新能源产业仍然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阻碍了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其中,特别强调了化解产能过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必要性。
产能过剩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阶段性障碍
鉴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地位的重要性,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方政府积极响应,采取土地优惠、税收减免、投资补贴等各种方式吸引企业投资发展新能源产业。充分的政策支持使得企业迅速、过度进入该类行业,导致部分新能源产业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突出表现在光伏太阳能产业上。
2013年,由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以“化解抑制产能过剩,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为主题,对产能过剩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从结果来看,调研组将当前出现的产能过剩大体分为绝对性过剩、结构性过剩和成长性过剩三类。绝对性过剩指的是行业整体上的供给大于需求;结构性过剩是指部分产品供给超过了市场需求而出现的生产过剩现象;成长性过剩指的是行业仍处于成长阶段,供给方面在还没有完全掌握关键技术的情况下产业就过分扩张,需求方面仍然很低迷,导致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产能过剩矛盾日益突显,如光伏产业。新能源产业的过剩主要表现为成长性过剩。
类似光伏产业的成长性过剩,是新兴产业发展阶段的普遍现象。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市场需求的开拓,产能过剩的矛盾一般会较顺利地得到缓解,甚至还会出现短时期产能不足的问题,因此该类产能过剩往往呈现出更多的周期性特征。但是我国新能源产业的成长性过剩,仍然存在技术上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国内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严重不足,也不拥有某些核心技术。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于10%,其中,实现产业化的甚至低于5%。而在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率为40%-50%,科技进步贡献率甚至超过70%。由此看出,我国科技创新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目前的创新不足造成了严重的产能过剩,也阻碍了我国的产业结构转型,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着手解决。
化解产能过剩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性任务
市场竞争背景下,正常范围内的产能过剩是有利于产业发展的,然而超过正常市场竞争范围的产能过剩会对产业本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产能过剩不利于产业本身的发展。产能过剩造成资源利用率低下,市场上的供给大于需求,导致产品价格低迷,企业的盈利下降,也加剧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增加了企业的破产倒闭风险。产能过剩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能过剩意味着行业间不适当的资源配置,一些行业占用大量资源,供过于求,而另一些行业资源贫乏,导致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和整体效率降低,使得国民经济出现大幅下滑。产能过剩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产能过剩的加剧会导致行业内企业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失业工人大量增加,银行呆坏账急剧上升,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增。
化解产能过剩,可以显著改善产业结构,企业质量和有效产能都会不断提高,也会使我国GDP增长更具含金量,为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提供越来越好的基础。因此,化解产能过剩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中之重,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问题。
化解新能源产能过剩难题的途径
明确市场和政府的作用,防范新能源产能过剩。应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淘汰过剩产能。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当行业出现产能过剩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必然会形成激烈的市场竞争,竞争失利的企业会自动退出市场,该行业重新回到平衡状态。而如果采用加强审核的方式限制过剩产业的进入,会导致投资者出现“蜂聚现象”,竞相争夺投资审批制度,扭曲了投资者行为,也易造成权力寻租。因此应对各级政府的资源动员能力给予一定的约束。对于政府的作用,应强化其信息披露和服务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保障公平正义,建立产业发展的预警机制,发布及时、完整、准确的信息,确保向投资者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信号,引导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避免政府监管失效和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
建立退出机制,化解新能源产能过剩。尊重市场规律,倡导节能减排,加速和强化落后产能的退出,推进破产重组进程,改善产业组织结构。在建立退出机制时,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如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对兼并重组企业提供必要补贴,实施税收抵扣或税收减免措施,对因兼并重组或关闭破产等出售或转让土地、厂房和机械设备的收入,免征或减征由此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加强对兼并重组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的融资支持,为实施兼并重组的产能过剩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而且这部分贷款不纳入银行贷款额度控制范围内;在加速和强化过剩产能的退出中,需要提前防范不稳定因素。严重产能过剩下的企业破产倒闭,会带来普遍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的失业下岗职工,对这些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困难很大,可以考虑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安置失业下岗职工,构建一定的援助机制对失业职工进行培训,帮助其再就业。
针对新能源产业特点,抑制产能过剩的再扩张。对于海外市场前景较好的过剩新能源行业,可以结合海外援助、国际合作项目,通过海外建厂的方式发挥企业生产能力,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减轻或抑制国内新建产能压力,为该类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使得国内过剩产能向国外转移;由于国内或国外原因导致市场需求骤降的产能过剩的新能源行业,可积极培育市场,如扩大光伏发电和分布式电源。从中国光伏产业的回暖可以看出,该措施能有效缓解该类短期的、暂时的产能过剩。而对于低水平重复发展的产能过剩,在没有核心技术之前不能盲目攻关、实行产业化,这只会导致更加严重的产能过剩。应在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下,加快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快创新、提升质量,调整产业结构,这样才能有效解决该类绝对的和长期的产能过剩。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