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人民法院工作亮点

28.10.2015  11:57













        玛沁县地处青海省东南部,果洛藏族自治州东北部,因境内有闻名遐迩的阿尼玛卿雪山而得名,系“三江源”生态保护区。辖区面积1.34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100米以上。现辖6乡2镇35个行政村、96个牧业合作社。人口5.2万人,藏族人口占总数的83.3%。是一个藏民族聚居的纯牧业县。玛沁法院现有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审管办、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六个部门和一个拉加派出法庭,现有中央政法编制28个,在编干警26人,其中女干警12人,占干警总数的46.1%。玛沁法院近年案件平均数量300件左右,占全州案件总数的40-50%,由于辖区面积大,服务半径大,交通、通讯不便,诉讼资源消耗较大,条件艰苦、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全院干警坚持“缺氧不缺精神”,兢兢业业的坚守在司法审判岗位,工作中积累了许许多多的亮点。

        一、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以被确定为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单位为契机,不断加强和完善审判流程、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效评估等工作。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扩大庭审、裁判文书评查范围。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通过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破解了执行难题。先后审理了“8﹒04”寻衅滋事案、“3﹒21”冲击国家机关案,等涉案人员多杂、涉案民族多、案件影响大、各方关注多、社会舆论压力大的重大案件,在公平公正在公开的原则下,做大司法审判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不仅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而且促进了辖区的民族团结及藏区的社会稳定。目前,我院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简易程序适用率在75%以上,民事案件调撤率在60%以上,案件服判息诉率在90%以上。

        二、多举措推进司法公开 

        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一是通过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实现对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都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积极创新庭审公开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及时公开庭审过程。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每庭必录”,方便当事人依法查阅。二是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努力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加强对司法裁判的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三是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在审务公开方面,我院充分利用玛沁法院网、玛沁法院法院微博平台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公布重大案件审判情况、法院重要活动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扎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

        作为青南藏区法院的代表,玛沁法院承担着为全国牧区法院积累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经验的光荣使命,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对本院状况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建立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设置、工作职责,科学规范绩效考核程序。结合因素法,采用比例制,通过考核、笔试、民主评议和面试,遴选7名入额法官到一线办案。院领导办理一定数量的重大案件。落实办案责任制。根据“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司改精神,结合案件适用程序、法官根据在审判组织中的职能、地位、角色等承担相应的办案责任。案件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和审判长签发。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作为法官参与随机分案。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确定相应司法责任,细化、规范了程序,加强可操作性。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修订了审判委员会相关制度,建立“案件过滤”机制,将其职能集中于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和监督管理指导审判工作上。规范职责,建立委员履职考评机制。改革审委会结构,选择优秀法官作为委员。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提供参考意见。做好资产集中清查登记工作,配合专业机构清产核资。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开展扎实的试点工作,积累了以下符合牧区法院实际的试点经验。鉴于简易程序案件较多的实际,采取相对固定合议庭与调配法官独任审判相结合的模式。建立法官轮流在派出法庭驻庭审判机制。开展巡回办案解决牧区诉讼难。结合辖区牧民群众多的实际,组成汉藏双语语合议庭,服务牧民群众。因人员编制少,在保证审判工作前提下,允许司法辅助人员兼职司法行政工作。对翻译人员以书记员定岗,高效发挥人员作用。

        四、落实好巡回法庭和双语审判等便民服务措施

        由于辖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经济文化落后,信息闭塞,牧民居住分散,有些地方至今仍然不通邮、不通电、不通车,尤其是辖区西部几乡牧民群众去县城极为困难,不仅要转乘多种交通工具,行程200公里以上,而且要花费不少的路费。“去县城难,告状难”成为牧民群众生活当中的一大难事。玛沁法院始终坚持“把困难留给法院,把方便带给群众”的审判服务理念,为牧民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让群众在家门口打官司,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多年来,玛沁法院结合“政策法规宣传”、“虫草禁采”等全县中心工作,适时开展“假日法庭”、“早晚法庭”、“资源法庭”深入牧民群众中间,通过巡回法庭,广泛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法制宣传和巡回审判工作,解答人民群众疑问,进行双语审判,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为方便牧民群众以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我院选派双语法官组成藏语合议庭审理相关案件,同时通过招录翻译、印制藏语法律文书等举措更好的维护藏族群众的诉讼权益。

        五、拓宽法院干警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素质

        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提升法院干警的执法能力,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在参加省法官学院培训的同时,我院积极拓宽干警培训渠道,通过内部学习、网络教学等,使干警不断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升司法能力。在集中培训的同时要求干警进行自学。加强对培训效果的检查。通过定期考评对学习效果不理想者予以通报批评。重视培训效果的分享。要求外出培训的干警将学习内容分享给每名干警。加强藏汉双语培训和网络信息化培训,前者是为了更好的联系实际,做好基层工作,后者是为了紧跟潮流和内地接轨,更好的开展执法办案工作。

        六、关心干警工作和生活,“人文关怀”聚人心

        为帮助干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高自我调控能力,保持健康心态,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我院建立了生病住院慰问、困难干警慰问等制度,体现人文关怀,增强组织凝聚力;积极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读书论坛、体育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增强队伍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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