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环保宣教工作座谈会
11月14日,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各市、州环保局长及宣教部门负责人,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及省环保宣教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环保宣教工作研讨会精神,听取了各地今年环保宣教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明年工作重点和思路进行了座谈。
张蓝青副厅长就进一步做好今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抓好环境新闻宣传。各级环保部门要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强化环境舆情分析研判,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重点宣传环保部门履行的职能和所推进的环保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尤其要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认清环保部门在管哪些领域、认知环保部门在做哪些事情、认可环保部门干了哪些工作,以此扩大环境保护的影响面,增强环境保护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公众对环保部门职能和推进重点工作的认知度。二要扎实开展宣教活动。各地要坚持面向领导和决策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立足区域环境特点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认真组织开展环保法律科普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镇等系列环保宣教活动,使广大农牧民及社会公众掌握环保知识和相关信息,提高环境保护和环境维权意识,努力带动社会公众参与支持环境保护。三要深化绿色创建活动。密切配合民政、教育、宣传、文明办等部门,要继续抓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在“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使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成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前沿阵地。四要强化宣教能力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环境宣教机构,积极推进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环保宣传教育能力。要加强与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等部门的紧密合作,充分发挥环保、宣传、教育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职能优势,共同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座谈会上,还对获得2013年《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对2014年《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