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公民环保行为准则   首次明确公民环保责任 加快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26.01.2016  11:26

   中国环境报记者邵丽华 通讯员刘俊超  

  河南省环保厅近日发布了《公民环保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用通俗简洁的语言方式,倡导全省公民积极参与环保,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碧水青山美丽中原的良好风尚,这也是河南省第一次详细明确公民环境责任,全面阐述了公民保护环境的意义。

  据河南省环保厅宣教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河南省环保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共同制定了《准则》。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建设美丽河南,提高生活环保质量,更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准则》要求:省级以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呵护自然、保护环境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支持、参与和监督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发挥主人翁精神,增进环保责任意识,增强个人及集体的环保使命感。

  明确6项具体内容,加快公众支持、参与和监督推进环保工作。

  《准则》将具体内容分为6个部分,具体释义如下: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面对资源日趋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每一个人既是良好环境的受益者,也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每一位公民都不能置身事外,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树立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

  杜绝浪费,节约资源。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杜绝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破坏和浪费,适度、理性消费。自然资源包括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土壤、树木、天然气、石油等,节约将有助于减轻生态和环境压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提倡纸张双面使用、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量、一水多用、节约用电、科学使用化肥、拒绝使用珍贵木材制品、尽量使用可再生物品等。

  绿色出行,低碳生活。采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出行方式,多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车,环保驾车,或者步行、骑自行车等。低碳生活是指衣食住行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采用低碳、简单的生活方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如不燃放烟花爆竹、拒绝烧烤、垃圾减量并分类、旧物循环利用、随手关闭电源、用手帕代替纸巾等。

  关爱生态,呵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的核心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不伤害动物、爱护古树名木,保护生物多样化,不向江河湖海倾倒垃圾,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参与监督,拒绝污染。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和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凝聚全社会力量,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监督环保,齐心协力向污染宣战。每一位公民都应从自身做起,拒绝一切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应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美丽河南,你我共建。“四个河南”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时代的高度对河南未来发展的科学谋划与总体部署,其中建设“美丽河南”是生态文明和科学发展理念的确切表达,每一位公民在建设美丽河南的进程中,都应该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环保责任感,为实现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

  公民环保行为准则全文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杜绝浪费,节约资源;

  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关爱生态,呵护自然;

  参与监督,拒绝污染;

  美丽河南,你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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