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宣教中心在青海举办新《环保法》培训班

19.06.2015  19:37

  6月17日-18日,由环保部宣教中心主办的第四批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培训班在西宁举办,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教授喻海松、环保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毛应淮来到西宁,分别从《两高司法解释实施及其案例分享》、《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下的信息公开与公益诉讼》、《新〈环境保护法〉中对企业和政府部门在责任追究方面的措施及答疑交流》三个方面,对新《环保法》的理解和实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我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喻海松参与起草了“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他从《解释》的制定背景及经过、起草中的主要思路、内容、时间效力等重点问题展开论述,阐述了监测数据认证方面的法律问题,同时就如何保护好环保系统干部进行了专业的法律指导,最后强调环保干部要严格执法、正确执法、敢于执法。 

  贾峰首先回顾了新《环保法》的出台和修改历程。他指出,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下,全国人大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和舆论呼声,将《环境保护法》由局部修正扩展为全面修改,经过四次审议并最终获得高票通过,这是我国环保史上的大事。新《环保法》重新定义了政府、企业和公众三者之间的关系,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力和责任。在谈到确保新《环保法》的作用时,贾峰认为未来贯彻落实过程中还需要积极探索,多方交流,不断进步。面对我国环境执法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现状,贾峰通过具体的案例,生动阐述了环境举报等公众参与形式在环境执法中的重要作用。最后,贾峰呼吁全社会各界,尤其是国家有关单位、部门及环保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通力合作,提高社会对新《环保法》内容的认识,提升环境法律执法的效果,齐心协力促进我国环境质量的改善。 

  毛应淮对新《环保法》的修订过程、环境保护优先的立法理念、对政府责任的全面强化、环评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排污单位监管制度的修改、公众环境知情权与公众参与制度的确立等问题进行了全面、透彻的剖析。最后他还结合实际,生动讲述了环保干部在进企业执法的过程中可能预见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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