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11月9日下午,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专项督察组督察玉树藏族自治州工作汇报会召开。至此,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全部实现对8个市州和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督察进驻。
在进驻汇报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这次督察是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督察组将以扎实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举报办理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不断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巩固督察整改工作成效,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各市州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均作了表态发言,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行立改,聚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保障,确保督察顺利推进。自觉接受监督,坚持边督边改,从严从实抓好督察整改,全面提升我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质量,有序有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此次督察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各督察组表示,此次督察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立足服务“六保六稳”工作大局,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要以实事求是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解决问题的目标;要认真履行督察职责,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督察任务;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的高度,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措施落细落地。
根据安排,督察开展时间从11月上旬持续到12月初,进驻期间,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群众回访、调研座谈、媒体曝光、线索移交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宋明慧 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