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党组组织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廉政警示教育会议

09.09.2014  18:04

 

9月4日下午,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以党课形式组织召开全省环保系统“依法履行环保‘六项权利’,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汝坤作专题辅导。各州市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西宁、海东两市所属各县(区)环保部门负责人,厅机关全体、厅属各单位科级以上干部130多人才加会议。

杨汝坤结合当前环保系统面临的反腐倡廉新形势,组织与会人员重温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会议和领导指示精神。他指出,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转型升级、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约束趋紧的形势,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战略部署,环境保护作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大舞台和根本措施,赋予了环保工作者重如泰山的使命和责任,同时对环保战线上的每一位同志从素质能力、作风纪律、意志品质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环保部门的地位提升、权力增大、资金增多,由曾经的“弱势部门”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部门”,由曾经的“清水衙门”转为易发腐败的“高危地带”,一些不法分子已把环保部门作为拉拢腐蚀和“攻关”的重点对象,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已显得十分紧迫而重要。

为此,杨汝坤要求全省环保部门要紧紧围绕环保“六项权力”,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努力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坚强堡垒。 一要 履行好环保资金和项目管理权。针对环保部门管理的资金种类不断增多的实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账务管理和项目管理,抓好关键环节的防控,健全制度办法,堵塞漏洞。 二要 履行好物资和设备采购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和招投活动,任何采购活动都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做到招投标公开透明。 三要 履行好环境行政审批权。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严禁干预插手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及设备,防止以权谋私、以岗谋私行为的发生。 四要 履行好环境执法权。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环境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五要 履行好环境行政评审权。从严治理环保评审验收领域工作,严防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六要 履行好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权。进一步完善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

杨汝坤还就强化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五项措施。 一是 认真落实责任主体。要求基层环保部门和厅系统各处室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负起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 二是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厅16条意见。 三是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 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在抓制度执行上下功夫,从源头上化解廉政风险,营造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氛围。 五是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以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监督、严格的管理、严厉的惩处,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保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环保竣工验收以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的招投标等进行重点督查,对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整治,确保收到实效。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马东田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遵守国家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规定,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交友底线和履职底线,确保不发生腐败和不廉洁行为,为做好全省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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