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召开 “六五”普法总结会暨“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会
12月8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会暨“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会,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省环保厅副厅长张生杰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省环境保护厅“六五”普法工作,部署了“七五”普法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要求,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法治意识,着力打造环境保护普法特色品牌,努力争当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排头兵。 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青海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行动指南,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使法治宣传教育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能力,不断提高环保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律素养普遍提高,推进公众依法参与环境管理公共事务,规范参与行为。 二是要始终突出法治宣传重点。 要开展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环境标准等为内容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保护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并通过媒体报道、微信发布、案例解析等形式,开展污染环境犯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群众生产生活中,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创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 三是要始终强化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法规处牵头实施、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全厅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等体系当中共同推进,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通报制度,推动全厅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七五”环境保护普法工作,全面推动全社会树立环境法治意识,努力开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