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 问题清单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4〕1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安排,近期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同时省政府领导带队从十个方面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检查督导,省政府督导组提出了涉及我市的16个问题,并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问题清单的通知》(青政办〔2014〕159号),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为切实落实好省政府整改要求,现将《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问题清单责任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1日
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
问题清单责任落实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整改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问题清单的通知》(青政办〔2014〕159号)中的各项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以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先行区为目标,按照“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认真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整改责任分工
问题1、 生态环境管理中各部门职能交叉现象明显,职责不明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力、把关不严。
整改要求: 形成联合执法模式,成立了市级督查组,全程督导检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工作,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 2014年12月底
问题2、 湟中县个别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如陈家滩特色旅游产业园建设项目、塔尔寺景区文物保护与展览设施项目。
整改要求: 目前相关项目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已完成选址工作;要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落实项目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湟中县政府
完成时限: 2015年6月底
问题3、 近年来随着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城中区存在较多地质灾害隐患点,需进行相应整治工作。
整改要求: 对南酉山路滑坡、南川东路滑坡和凤凰山路苦水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易发重点地区,强化重点监管,严密监测并建立预警系统,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项目,做好预防应急工作,编制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 城中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14年12月底
问题4、 湟中县多巴地区非法滥采乱挖砂石现象较为严重,一定程度地破坏了生态环境。
整改要求: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回填沙坑、取缔违法生产企业等措施,并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一定修复。同时,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加大采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滥采乱挖砂石现象,并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 湟中县政府
完成时限: 2015年2月底
问题5、 甘河工业园区和大通县境内部分企业周边安全保护距离内的村庄住户等保护搬迁工作不到位,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风险。
整改要求: 积极争取和筹措搬迁资金,对搬迁工作进行现场调查、论证,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落实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 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大通县政府
完成时限: 2015年12月底
问题6、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个别治理项目推进较慢,如煤炭交易市场、黄标车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目前只有湟中县两个一级煤炭交易市场基本完成,其余地区的一级交易市场进展缓慢,二级煤炭销售网点部分已挂牌运营,其余正在加紧建设中;黄标车淘汰近9000辆;加油站今年完成改造45家。
整改要求: 严格按照《西宁市2014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要求,督促各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推进各项工作,力争按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 2014年12月底
问题7、 青海多巴福利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徐家寨二分厂位于南川工业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符合整个南川工业园区规划布局。
整改要求: 积极督促落实该企业的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 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经委
完成时限: 2014年12月底
问题8、 沈家沟垃圾场大量的生活垃圾长期裸露,未采取压实、覆盖等措施,厂区内洒水不到位且存在异味。
整改要求: 加强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全程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督促其规范填埋作业。
责任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 2015年12月底
问题9、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5*125MW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不能达到国家新的火电行业排放标准,已处于长期超标排放状态。
整改要求: 采取“上大压小”的措施,启动3*660MW火电机组建设项目,完成3*660MW火电机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逐步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
责任单位: 大通县政府
完成时限: 2015年6月底
问题10、 甘河工业园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和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限期治理项目迟迟无法完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企业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影响整个园区空气环境质量。
整改要求: 两家企业已列入甘河工业园区关停、淘汰企业方案中,待方案通过审核后,逐步实施关停或停产整治事宜。
责任单位: 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 2015年2月底
问题11、 西宁市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黑泉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突出,227国道11.4公里路段沿库区保护核心区而行,其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对黑泉水库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 采取设立警示牌、设置隔离带、设立公安流动检查点等措施开展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行,消除道路交通污染隐患,并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大通县政府
完成时限: 2015年6月底
问题12、 历史遗留铬渣污染场地土壤、青海省中星化工有限公司车间厂房及污染土和地下水尚未治理,均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急需修复,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整改要求: 积极争取国家铬污染土治理项目,全面实施污染治理及修复工作,力争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责任单位: 市城投公司 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 2015年12月底
问题13、 我市煤改气治理工作已落实900余蒸吨的治理合同工作,但中油燃气公司施工人员配备不充足,施工进度较慢。
整改要求: 督促中油燃气公司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力争十月底全面完成煤改气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西宁中油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 2014年10月底
问题14、 大通县境内的粘土砖厂生产工艺落后,且在挖山取土和在生产过程中生态破坏严重,其中大通县地方建材管理站联营砖厂、大通县联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生态环境破坏尤为严重。
整改要求: 关停污染严重的粘土砖厂。
责任单位: 大通县政府
完成时限: 2014年12月底
问题15、 部分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形成长效化、系统化、精细化管理体系。
整改要求: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效运行机制建设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综合环境。
责任单位: 三县政府 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 2015年12月底
问题16、 部分地区存在建筑、生活垃圾、渣土乱倒现象;部分河道内存在乱倒垃圾现象。
整改要求: 定期将垃圾予以清理,并对周边群众加强环保教育。同时加强垃圾倾倒行为管控,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同时对周边群众加强环保教育。
责任单位: 四区政府 市城管局
完成时限: 2014年10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整改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切实负起整改落实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
(二)细化整改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改问题列出具体整改时限,提出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落到实处。
(三)切实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同时指定具体责任人,具体抓好整改工作,及时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要求。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建立整改工作倒查制度,持续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确保问题不死灰复燃,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及时反馈进展。 各责任单位要将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进展情况、以及整改工作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以便向省政府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