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管局】省建管局安排部署环境保护自检排查整改落实工作

11.01.2017  20:39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青海省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和全省交通建设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部署会议精神,1月9日省建管局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检排查整改工作。会议由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局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项目办负责人就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主管副局长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目前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全省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检查工作,省厅对全省交通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督察检查排查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这既是对全局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深度检阅,更是主动查找不足、弥补工作短板、巩固提升全局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机遇,对我们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战略和交通运输部打造绿色交通示范工程以及马吉孝厅长对我局提出“打造一流工程”“永不满足”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上下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举措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充分认识开展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真正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好中央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公路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切实向党中央看齐,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公路建设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二是要站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大局和对全省、对全厅以及对全局、对自己负责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加大对全局公路建设项目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督察,全力配合督察。三是各项目办要注重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成效,切实担负起公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员的作用,全面梳理公路建设项目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自查自纠,特别是在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果洛区域的香花公路、玉树区域的治杂囊、S308玉曲不、S309多杂、S312珍称公路和西宁区域的大湟平,海东区域的平互大、扎碾、乐化、大循隆等项目办要迅速行动,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再整改,重点从环保手续报批,公路建设沿线拌和场、料场、弃土渣场恢复等全方位进行“回头看”,并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汇报,签订有关环保责任延长协议,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绝不能心存侥幸,进一步找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全局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